Re: [發問] 提議修正"發買賣文前須先自介的規定"
大家晚安
就不多說,直接進入正題吧
自去年十月中上任後
我就一直積極修改大大小小的板規
也不是自己認為怎麼改就怎麼改
每一篇的公告,
我都會在文章底下說一句:
若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推文或寄信給我
但,從來沒人推過文或是寄信給我要討論啦XDD
這討論串的重點:發買賣文前要先自介的規定
我於當時的公告中 #1U2T2D7K (SongShan)
提到過是參考它板做法後才實行,這點後面會說明。
也聲明過無法配合者,請至更相關的板面張貼
如:friends、wanted、forsale、alltogether
以自介當部分發文規定
是基於防止使用者在各地區板濫發文而做出的辦法
少數行政地區板的自介或許大家看了會更覺得冗長
我自己就刪過一篇群組招生文是:XX區優先入群
但對方是只要到哪一區板發文就會自動替換帶入。
至於提到的 forsale 板常客行為
如果賣家們都肯花幾分鐘時間填寫自介
讓我覺得這內容可通過、成為板眾 #1UR8Jk7L (SongShan)
交易地點又有松山區,那發買賣文是歡迎的。
以下提供台北市各行政地區板
對於買賣文相關的規定供大家參考
有興趣者可以至該板細讀板規
*發板友文才可張貼:
松山、文山、萬華、南港、士林、北投
*未限制、寬鬆:
大安、內湖
*統一置底文推文:
大同、信義、中山、中正
半數的台北市行政地區板都以板友文為買賣文基準
本板對於買賣文的規定及違規處置真的很寬鬆了
僅規定填寫自介通過審核滿七天及未填即刪文的處置
如上述,
希望能解釋到大家的疑惑
目前此條板規不會做出任何更動
如日後買賣文影響到板上風氣
不排除再次修訂板規以遏止歪風
此篇以上的相關討論串皆禁止推、回文。
此篇可做討論,請注意用詞。
板工:Yuedie / 2020.06.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89.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ngShan/M.1591115060.A.509.html
※ 編輯: yuedie (112.104.89.237 臺灣), 06/03/2020 0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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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P大與W大,你們說的就是我想呈現的板上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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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喜歡內湖板的方式所以才把買賣日跟自介綁在一起的喔
大多數的板友也都較喜歡這個方式
※ 編輯: yuedie (112.104.89.237 臺灣), 06/05/2020 0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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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