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平飛球打到跑者後直接被接殺應怎麼判決?
難得今天球隊和裁判的群組跟壘球版都在討論這件事
太久沒回了,手癢一下
回到壘球規則
lKA大的部分大致同意,所以我用他的結構來回文,偷懶一下
※ 引述《lka (生命總會找到出路)》之銘言:
: ※ 引述《pigge (嘿嘿)》之銘言:
: : 1. 擊中時在壘包上
: : 打到跑者時就視同落地,跑者在壘包上只要不是故意碰球就是界內球,此時打者不
: : 因妨礙守備出局
: : => 活球,球已落地,跑者可負險進壘,裁判比出界內的手勢後,該怎麼跑怎麼判就怎麼做
: : 2. 擊中跑者時在跑者已在界外區
: : 因為擊中時已視同在界外落地
: : => 界外球
: P大說的正確, 不過感覺簡單了一些, 我拿我在其他群組寫的內容來分享:
: 利用影片為例子, 說明幾個狀況:
: 1. 擊中跑者時, 跑者已經離開壘包:
: 1.1. 跑者在界外, 如果不是故意碰觸, 則視為死球, 判界外.
這邊不是視為死球,而是視同落地(規則一.13,所以也沒有接殺這件事)
: 1.2. 跑者在界內, 一般會判妨礙守備, 只有一個狀況例外 (我認為太特別了, 所以這裡
: 就先不寫, 怕混淆大家)
: 2. 擊中跑者時, 跑者踏在壘包上:
: 2.1. 打到跑者的點在界外領空, 則視為死球, 判界外.
: 2.2. 打到跑者的點在界內領空, 則需視壘包附近有無防守球員可以處理球:
: a. 無防守球員, 判定死球, 擊跑員上一壘
這說法有點爭議,
如果是界內而裁判認定沒有任何守備員可以處理球,就會連妨礙守備都不成立。
: b. 有防守球員, 則判定比賽繼續進行. 且因規則規定:“飛行之球,擊中防守球員
: 以外的人及事物,就視同該球已落地。”, 如果本例屬於這種狀況,
: 則三壘手此球不算接殺, 視為接到滾地球來處理.
這部分跟上一段狀況我的說法一樣
與其說有沒有守備員,應該用有沒有守備機會這用詞會比較好一些。
更好的說法是,如果守備方曾經有機會處理球,但沒成功碰觸球,那就會是活球狀態。
如果沒有機會處理球就碰觸到壘包上的跑者,那就是死球,跑壘員沒事,擊跑員上一壘,
壘上跑壘員被迫推進次壘(規則八.2.(5)e(註))。
而回歸到這一個PLAY
簡單說先分界內外,再分有沒有在壘包上,所以會有四種結果:
界外壘包,規則八.9.(12) + 規則一.13,跑壘員沒事,擊球員界外+1。
界外無壘包,規則一.13,跑壘員無故意干擾之意圖也沒事,擊球員界外+1。
界內壘包,規則八.2.(5)e(註),跑壘員沒事,擊跑員上一壘,壘上跑壘員全數進次壘
界內無壘包,選項一是規則八.9.(4),但這情況沒守備機會這件事很難成立。
所以正常選擇是放礙守備,規則八.2.(5)c+八.6.(4)b,這情況下是三壘跑壘
員出局,擊跑員上一壘,其餘跑壘員擠壘成滿壘。
聽聲音裁判有說離開壘包,所以應該是用界內無壘包來看~
其實有爭議點應該不是三壘為什麼出局,而是變成為什麼打者繼續打?
如果是界內,那打者怎麼樣都該到一壘上,因為有PLAY產生他已經變成擊跑者。
如果是界外,所以打者可以繼續打,那三壘就該讓他留著,這樣才是比較好的判決。
PS.題外話,如果用八.7.(14)判就會完全符合規則,但那種裁判就不在我討論範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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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禮有什麼不好?
失去道才產生德;失去德才產生仁;失去仁才產生義
連義都失去,就必須以禮來規範行為,禮是道德仁義盡失的表現...
《老子》三十八章:「...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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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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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