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神人級裁判

看板Softball作者 (墮落の熾)時間7年前 (2016/08/09 10:40), 7年前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H大坦白說我覺得你也很盧欸 你真的有專心看其他版友的推文嗎 ? 至少 elong 大在上面推文是這樣說 另外 延遲死球要送跑者上幾壘不用看跑者後續有無跑壘 裁判直接主觀認定該play原本可上幾壘 可以直接送 我認為這跟你的不一樣阿,有錯還請指教

08/09 06:11,
沒要接球,一直站在那,真的是.......................
08/09 06:11
沒錯,往後遇到就是見一個殺一個的概念 推文我也告訴你可以演了~ 不過你還想要殺這我也沒意見,個人自由意志。 有人知道那邊是馬路,還要站在路中央,這是他的自由意志。 有人看到一堵牆在那邊,還是想要加速衝過去,這也是他的自由意志。 不要殺到自己受傷就行了。 老實說,要是巨石強森來當一壘手,他想整天卡壘包上我也不管 他不會受傷我管它站哪裡?我只要不要有人受傷就好了! 有發生阻礙我就判,很簡單。 對了,右外野安打,一壘手並不是完全沒有PLAY機會喔~ 右外野一壘安打被刺殺在一壘上,這應該不算少見的PLAY吧^^ 很好~我跟你說, 所謂討論就是這樣規則列出來提出疑問, 有人有空就會回答你~ 要上班了,我先簡單說一下: 我的定義什麼叫保證送壘: 球傳出死球線,跑者自球離手的瞬間所佔有的壘包往前推進2個壘包。 原本只佔有一壘,送你前進2個壘包。 這樣叫做"送"。 什麼叫做保障上壘: 為什麼不叫作"送"? 看清楚第三篇推文中的規則- ﹝沒有發生阻礙時可能抵達壘位的安全佔壘權﹞ 你本來沒被撞到可以到的壘包, 意思是這壘包本來就是你可以跑到的, 本來就是你應該得到!怎麼說是送你的!? 規則就是這樣,人家在第三篇推文都列出來了! 雖然每個人的說法不同,但大家在規則的理解上都沒有問題。 我也推文說了,大家都用不同的方式告訴你們同一件事: 規則就是這樣,裁判沒問題! 到這邊我只想問一句~你到底想得到什麼? 裁判的判決的合不合理? 合理! 這裡先不管他有沒有收錢,雖然我覺得這差很多。 既然他的判決合理, 如果說你要討論規則,可以啊,哪條規則說裁判要警告的,找出來啊? 連個規則都說不出來,這還要討論什麼。 那你還一直重複談論站在壘包上的合法性不是盧是什麼? 裁判只是本規則書, 規則沒有的,他雖然有權力做,但是老實說它不應該做。 裁判本質上就是遵循規則保證比賽順利的進行。 在規則沒有涵蓋到的地方,以公正的第三方立場做裁斷。 BUT~ 這是個人看法問題! 你也可以把裁判看成神^^ 他在球場上是絕對的,應該完美無瑕的處理整場比賽。 OK,這樣的它看到不對的當然要警告! 看到站位不好要調整、看到姿勢不對要教導... 要不要順便看到空過壘還叫你趕快傳球過來促請裁決? 不是開玩笑,大家都看過很多把自己當神的裁判在場上的狀況。 這都是在某些人錯誤的看法中培養出來的。 這些我都不予置評, 但注意,你把他當神看時, 請記得你應該堅信你的神,神是不容許質疑的! -- 無禮有什麼不好? 失去道才產生德;失去德才產生仁;失去仁才產生義 連義都失去,就必須以禮來規範行為,禮是道德仁義盡失的表現... 《老子》三十八章:「...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58.107 ※ 編輯: HadesX (116.241.158.107), 08/09/2016 11:21:28

08/09 17:28, , 1F
右外野安打,一壘手並不是完全沒有PLAY機會喔<-說得太好了
08/09 17:28, 1F

08/09 17:28, , 2F
H大 這篇太理性 沒戰點XD 但是我有認真看完 謝謝指導 至
08/09 17:28, 2F

08/09 17:28, , 3F
少我對得起我的證照
08/09 17:28, 3F

08/09 19:09, , 4F
右外野落地的球 如果要處理9傳3的case 一壘手也應該要踏在
08/09 19:09, 4F

08/09 19:11, , 5F
壘包的左前角 跑者可以選擇踏左後角繞壘或踏外側壘包衝過去
08/09 19:11, 5F

08/09 19:13, , 6F
不能因為一壘手有守備機會就隨便踩而佔住整個壘包 在任何一
08/09 19:13, 6F

08/09 19:14, , 7F
個壘包發生衝撞都應該仔細檢視攻守雙方的站位和動向 並非一
08/09 19:14, 7F

08/09 19:14, , 8F
定是某一方的過失
08/09 19:14, 8F

08/09 19:43, , 9F
smove說得是 打守各有他"最適當"的位置 但不一定是"必須"要
08/09 19:43, 9F

08/09 19:44, , 10F
站的位置 裁判能做的就是針對場上衍生的狀況去做判斷 你可以
08/09 19:44, 10F

08/09 19:45, , 11F
看到什麼判什麼 但絕不能用猜測或一方說法去改判 而且假如
08/09 19:45, 11F

08/09 19:47, , 12F
狀況在沒有絕對確定狀況下 更不該去改判 這才是正途
08/09 19:47, 12F

08/09 19:47, , 13F
以上只是針對裁判心態討論 跟本討論串事件沒關係 先聲明一下
08/09 19:47, 13F
文章代碼(AID): #1NgKAkdu (Softba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NgKAkdu (Soft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