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練球「甩棒」砸瞎學弟 起訴
這位同學你好,我是逢甲光電系吳同學的學長,我對你這篇文章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
,說出來請你參考參考。
※ 引述《king02282001 (豬頭棉花糖)》之銘言:
: 我是逢甲國貿賴同學的學長...看到報紙寫這樣...讓我更加佩服記者唬爛的功力!
: 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想在場的人都很清楚...
: 對方說我們沒道歉之類的...我們也只能笑笑而已...因為學弟是就學貸款..
: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所以之前開庭的時候沒錢請律師...就連聽到對方如何
: 唬爛敘述事情的經過...連個反駁的機會都沒有...只能任憑對方講怎樣就怎樣...
我想道歉這回事,你們球隊的確是有道歉,出事的那天晚上國貿系隊長帶了一群人到
到榮總來,向我們球隊道歉,當時的誠意很夠,我們也接受了。但至於賴同學有沒有
對吳同學道歉,這點我並不是當事人,所以我也不敢說到底是有還是沒有。然而你說
賴同學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好,只能由對方唬爛事情的經過,這點我就不太同意了。
世界上任何事抬不過一個理字吧?我能明白沒錢請律師在法庭上的確是會吃虧,但是
任憑對方唬爛而且沒辦法反駁,我覺得有點扯,再怎樣黑的也不能說成白的,畢竟吳
同學家中並沒有什麼有力的後台在。
: 對方說我們學弟打到人時在旁邊看...
: 請問一下,是誰拿衛生紙給他擦?是誰趕緊叫救護車?是誰陪他去醫院?
也許你講的他都有做到,但當時我在現場,我感受到的是,幾乎有九成的事都是我們
光電系的同學自己去做的。就連上救護車,也是賴同學的隊友叫他去他才去的,他本
來根本沒有打算要跟去,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隊上有證人可以證明這件事。
: 是誰一直等到他動完手術?在醫院遇到對方父母時也是一直跟對方家長說對不起!
我是不清楚賴同學是否有「一直」跟吳同學的父母道歉,我只知道受傷那天晚上我陪吳
同學到醫院到我離開醫院段期間,至少有五六個小時,我一句對不起都沒聽到。
: 對方也說這是意外...沒辦法避免!沒關係!想不到現在變成這樣~"~
: 在法庭上對方竟然說我們學弟是故意把球棒往他兒子打的!誇張!根本不認識!
: 為啥要故意打他???
這句話我沒上法庭我也不清楚,但我想我會去找吳同學問問看法庭上是否真的有講出
這句話,如果沒有的話,我想原PO你應該要對你自己說過的話負責才是。
: 再說...要求1800萬???不會太誇張了嗎???砂石車撞死人也才賠個2.300萬...
人家離個婚贍養費幾千萬幾億都有了,一個眼睛一千八百萬很誇張?我想如果傷者是原
PO的親屬的話你應該就不會覺得一千八百萬很誇張了。再者,我知道吳同學的父母有
去找律師估價,我想律師估的價應該會比你我這種外行人還要來的有可信度才是。
第 193 條 (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
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來算算少一隻眼睛一輩子有沒有損失一千八百萬吧。
: 考上警專???只是入取而已!還要經過體檢!並不是確定上了!而且考上警專讀2年後,
: 還需要經過考試..有過才能成為正式的警員...這樣竟然要求這麼多賠償...
體檢有很難過嗎?吳同學的家中住大理,他為了省公車錢,每天都騎腳踏車來回逢甲,只
因為想省點錢,你認為他這樣體檢不會過嗎?再者,上警專後學費全免,還有零用金,等
於跟阿兵哥一樣是政府在養你,而逢甲還要學費生活費等等的,這些不用算進去嗎?一直
執著這個一千八百萬太貴,是否可以請你想多一點,一千八百萬換一隻眼睛到底貴不貴。
: 我學弟說對方律師還直接對他說什麼叫他趕快去賺錢趕快賠一賠之類的話...
: 真恨不得當時有錄音機或錄影機把對方律師的所作所為都錄下來!
: 難道沒錢請律師就需要這樣被誣衊嗎???
誣衊這兩個字,我不知道構不構成毀謗罪,但我想原PO你的用詞還得更小心點才是。
: 我們也是很有誠意解決事情的!只是對方的要求太過誇張了!
誠意在哪?你所謂的「我們」指的是你們國貿系系壘,還是賴同學的家屬?我們自從出事
之後的一個月,全隊跑醫院不知道跑了幾次,光我和隊長就跑了不下二十次,幾乎天天在
跑醫院,有時候早上陪學弟們去下午陪同學們去(因為每個年級的空堂不同,所以能去探
望吳同學的時間也不同,我跟隊長沒事都會跟著去),請問你們國貿系系壘跑了幾次?請
問吳同學以及他的親屬跑了幾次?連電話也沒幾通,請問誠意在哪?
: 發表這篇只是想發洩一下情緒!也想讓大家知道事實並不是報導所寫那樣!
: 也不是像對方說的故意和沒悔意連道歉都不說那樣!
: 對方失明...我們也都很自責...只是...這真的是意外!
: 揮擊手滑造成球棒飛出去這是常見的事情...大聯盟打者戴打擊手套
: 都會讓球棒揮出去了...更何況是我們這種普通大學生愛運動的人呢???
這句話說的非常好,那我請問一下,你們既然知道這件事情,為什麼球棒的握柄沒有纏握
把布?為什麼賴同學沒有帶打擊手套?為什麼他的打擊姿勢,是揮棒過腰後就放單手,這
種危險的姿勢為什麼沒有被糾正?既然大聯盟的打者帶打擊手套都會這麼危險了,那麼請
問這件「意外」,用你們只是「普通大學生愛運動的人」一句話帶過去,公平嗎?
: 再說一下...我們真的都覺得很抱歉也很過意不去....
: 現在大家也都不必多說什麼....既然都已經起訴了...我們也相信法官會做出公平的判決!
: 再次對被打傷的同學和他的父母親說一聲 抱歉!
我想,你們既然這麼CARE賴同學沒有律師會吃虧,為何不大家湊點錢讓賴同學去請律
師,讓他更有保障些呢?一直替賴同學抱不平,不如真正替他做點事情吧,這樣也許大家
心裡會比較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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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很奇怪,你第一句說現在講這麼多也沒用,倒數第二句說大家口水也沒用,但
是剛剛第一篇慷慨激昂的文是同學你先發的吧?我們光電系對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很低調
,我們連自己的系板都不敢po這件事,就怕吳同學看到心理會不舒服,所以就連各大板
都在熱烈討論這件事的同時,我們一個字都不敢說,但就是因為你以「賴同學的學長」這
個名義發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文章,才逼的我不得不跳出來為吳同學說幾句公道話。如果你
真的覺得我們在這邊口水根本沒有用,那你發前一篇文的用意是什麼?我挺好奇的。
再來,你始終繞著這一千八百萬,請問我文章上面有關於誠意的事你完全沒話要講嗎?那
我可以解讀成你默認了嗎?你這種回文要讓我如何覺得「你們」很有誠意呢?
我不想再講什麼了,等等又被媒體拿去做文章,對吳同學造成二次傷害那我真的萬死莫辭
,我只希望這位同學你多替我們受傷的學弟想想好嗎?受傷已經很可憐了,在聽到說砂石
車撞死人才賠兩百萬這種話,很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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