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北財盃的壘球賽務
就是那位曾同學 今天真的很誇張
我們是A組的球隊 4取2 因為有三隊都2勝1敗
而秩序冊上的規定是寫:
"循環賽晉級取捨,比勝場數;若勝場數相同,比得分率(得分 / 局數),最高者晉級"
因為我們昨天有一場比賽運氣不錯 打了很多很多分 因此原本想說一定晉級了
沒想到 今天有一隊放棄最後一場比賽
那位曾同學就說 那每一隊對那個棄賽隊伍的得分都不算
明明壘球規則上就說棄賽就是7局7比0裁定勝 怎麼會不算?
經過我們抗議後 他才又改口說 秩序冊沒有寫清楚
戰績相同時 只比勝場數相同隊伍互相的得分
這是什麼情形? 我們攻破他第一個說法 他就趕快隨便再找一個理由來說
而且還強硬的說這是"大會規定" 甚至說亞錦賽就是這樣子!!!
那為什麼不說亞洲職棒大賽是比全部隊伍的得失分?
而且亞錦賽時 規定是寫:
"若勝負關係相同,接著比較相關隊伍的失分率(失分除以守備局數),失分率較低者出線"
有標明寫"相關隊伍" 才是只比戰績相同者吧!
他憑什麼自己決定"大會就是這樣規定"? 而且還推說秩序冊沒有寫清楚?
把我們原本能夠晉級搞到不能晉級!!!
後來總召跟我們道歉 他還是一句話都不說 也沒有跟我們道歉
我真的覺得他們總召很可憐 對壘球可能也不是很懂 卻要扛下責任道歉
如果曾同學你還是覺得你沒有錯 歡迎你打電話給我們隊長 他會有我的電話
我是中央財金前隊長 我說的話我會自己負責
PS:
對台大財金和輔大貿金先說聲不好意思了
對台大那場是場好比賽 輔大贏我們也贏的很精彩
我比較針對賽務的部份
並不否定大家都是好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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