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社壘
※ 引述《hozuki (從碎片拼湊出完整)》之銘言:
: 說到裁判問題我還是一肚子的火
: 把這次我們遇上的問題提出來給下次主辦學校做個參考
: 希望下次的大社壘可以改進裁判素質的問題
: (ex.請有乙組水準證照的裁判.或是校隊棒壘選手)
: ==============================================
: 現象一:
: 頭盔問題,我從來沒有聽過哪國棒壘球規定必須摸著頭盔跑步,掉了算出局的
這點似乎是幾年前各地協會推行的,但是我想一定不是"必須摸著頭盔跑步"
而是頭盔不能掉吧!
這跟安全有關
: 裁判無視規章上面講的規則,各場標準不一
: 第一場對輔大還很正常,第二場對靜宜又變成頭盔不能掉
就如你說的,規則沒有明訂,其實只要"整場"裁判對雙方標準一樣就好
頂多抱怨裁判事先沒有一致協調好,但其實沒協調好的情況還蠻常出現的
: 我們隊上因為這個奇妙的"規則"出局就不只3個
我也不太懂,裁判都擺明抓這條規則了,為什麼你們要連犯三次?
: 那個安打上壘之後頭盔掉了算出局的也是我們
: (棒壘規則是安全過壘包之後就算是安全上壘,但為何我們上壘"之後"頭盔掉要判出局?)
: 後來打全壘打摸著頭盔跑回來的也是我們
: 規則反覆又沒有事先告知需要準備有帶子的頭盔
哎呀!規則有寫!
中華慢壘規則第三章第6條:
為了球員跑壘的安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規定,擊球員自打擊開始到出局或得分為止
,須戴頭盔。頭盔必須有雙護耳及扣具。
比賽不能穿鋼釘要不要主辦也事先告知?
比賽要使用合格球棒要不要主辦也事先告知?
: 現象二:
: 第三局靜宜衝本壘的確球是沒有在投手手套裡面,這些失分我們自己知道也會改進
: 但是之後就算球回傳給投手了,靜宜選手衝本壘,裁判還是判safe
: 那是不是不管球在哪裡都可以衝了,回來也算分?
中華慢壘規則第九章第4條:
任何合於比賽的狀況,都屬於比賽進行中,但是當裁判判定狀況確已告一段落,防守球員
已持球在內野區,為了減少無謂動作的延誤比賽,裁判得宣告「Time」,各跑壘員迅速回
壘,比賽順利進行。
簡單來說,死球與否並不是單看球是不是在投手手套裡,要不然投手站在中外呢?
而是裁判認定"狀況確已告一段落"
簡單來說就是裁判認定,這樣就要說人家爛喔?
: 現象三:
: 五局下半,我方守備,兩人出局後左外野手"接殺"打者的球
: 主審判out,一壘審判落地形成安打
: 相信在場的其他球員甚至是紀錄組都有看到那球的狀況的確是"接殺"
那還要裁判幹麼?
: 這點先不論
: 最可笑的是,經過我方提出爭議,主審居然去請問一壘審,然後判safe
: 給我們的回答是:"他(一壘審)站得比較近!所以應該有落地"
: 一壘審去看左外野的球會比主審清楚!?
: 主審跟壘審判決不一,後來是以壘審為主!?
很合理啊
主審沒有把握判決該球,交由壘審來判也相當合理啊
當時三壘如果有人,主審還要注意三壘有沒有提前離壘,有時候對外野接殺判定不清楚
聽起來你們比賽是採兩人制裁判,壘上有人時壘審會移到一二壘中間或二壘前方
交由位置較好的壘審來判也並無不可
就算壘審位置不一定比較好,但是主審詢問壘審的意見,你也不能說他錯啊
"主審跟壘審判決不一,後來是以壘審為主!?"
當然是以主審為主,但是主審採用壘審的判決啊
這樣很奇怪嗎?
: 現象四:
: 也是對靜宜,五局下的飛球接殺不算我們被逆轉,這就自認倒楣
: 後來進攻全壘打追回三分比數是9:11
: 時間到了裁定比賽結束應該是這個分數
: 裁判卻比出換場手勢,要靜宜兒福再打
: 但是因為時間早就到了,裁判開始趕下班
: 連傳給投手之後跑回來的分數全部照算
: 他們連著跑回來,在一陣混亂之下我們被宣布結束比賽
: 六局摳鬥
聽起來靜宜應該是後攻
怎麼你們先打完就不給人家後攻的機會啦?!
所以換場沒問題
為什麼你們被人家混亂的得分就說"裁判開始趕下班"?
怎麼不是你們開始趕下班?
一樣的事被對方連得好幾分是裁判的問題?
: ========================================
: 我們輸了
: 輸給裁判
: 也輸給被腦殘裁判影響的自己
我覺得依你的文章看起來
裁判的錯就是沒有直接判你們贏
文章中有引述規則,附上網址: http://www.cspsa.org.tw/cspsa/rule20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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