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更換球員,打擊再上場的問題
※ 引述《Zichi (外表是最好的掩飾)》之銘言:
: 今天打系際盃遇到一個問題
: 某系將四棒先發打者換下休息(當時在守備中),守備更換他人
: 在下半局進攻時,原四棒打者在上場,但是接替七棒打者
: 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 比賽時臨時翻規則翻不到
: 還是原替換下場的打者在上場僅可以更替原棒次?
: 請指教
根據2004~2006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第四章 球員及替補規則(PLAYERS ANDSUBSTITUTES)
4、再上場(Re-Entry)
EP不算之外的所有先發球員,在下場休息之後,可以有一次再上場機會。為了維持公平
,再上場時,一定要回歸原來的打擊棒次。所以再上場的球員,不可以和原先替補他的
球員,同時在場上比賽。
判決:
違規再上場的行為(請參照第一章41條),將處罰該球員勒令失格退場,而列名在攻守名
單上的經理或教練亦將驅逐出場。如果違規再上場的行為根本未向主審報告在先,將連
同違規替補的處罰條例一道處罰。
這個答案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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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15.206
推
05/06 20:2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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