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主管要求註解代替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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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ndly777 (小水)時間13年前 (2012/09/14 01: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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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是加在commit message. 以git為例. git log. /需求單號(找到該筆commit-id). git show commit-id. 想看這次改了哪些地方. git show commit-id. 想邊看code邊看哪些更動是這次修改的. git blame. 可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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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Dark (溺於黑暗)時間13年前 (2012/09/14 00: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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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解決不是問題.. 需求單可以一整塊寫在實作前.也可以寫在宣告前.達成共識就好.. 實作的人員本來就應該指出實作是依據哪一個規格實作.. 是因為沒有依據功能來封裝才會導致這種說明呈現破碎.. 前專案我是軟體頭的時候.我制定的方式是.以檔案(模組)為責任區分.. 但是開發進行中不乏會互相支援..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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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2→)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casur (Wei)時間13年前 (2012/09/13 23: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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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意見!. 推文講到的,我都有參考。 NDark 的建議很實用,我也有在會議上提出~. 我還滿幸運的,主管們肯聽我們的想法,以及花時間討論。. 我花了2天的時間整理我論點,可行的建議,寫了一篇9頁、2000多字的圖文並茂的抗辯書(不過我覺得花時間做這件事很值得,而且口頭討論很容易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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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Dark (溺於黑暗)時間13年前 (2012/09/12 2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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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我也遭遇到你的相同困境.. 我猜想,這可能是"曾經"沒有使用版本控制的"資深"程式人員所帶出來的習慣.. (我不敢斷然推測是硬體程式人員,因為我從未與硬體程式人員工作過.). 然而,改變人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改變資深或上級人員的觀念又格外困難.. 因此,我能建議你的,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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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24→)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casur (Wei)時間13年前 (2012/09/12 19: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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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主管最近要求凡是修改檔案一律. 1. 以註解夾住修改的地方. 2. 原本的程式註解掉,不要刪掉. 所以原本改完一行變四行,例如:. //2012/09/12 修改人 需求單號 申請人 主旨等等 Begin. // string errMessage = "";. string er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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