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STAR BIT Inc. 徵網頁工程師(可外包)消失

看板Soft_Job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3/27 01:28), 編輯推噓-13(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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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思偉達創新科技 69268946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65號12樓 職缺: 網頁設計師 (偏重前端), 版面已經設計好, 幫忙寫好呈現即可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 薪資(月薪): 需面議, 可SOHO專案計酬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3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EX:10:00AM~6:00A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全責任制上下班皆不打卡. 依績效論獎金, 沒有加班費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請見104詳細介紹: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624r2&jobsource= 工作福利: 請見104詳細介紹: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624r2&jobsource= 公司分紅與獎金: 請見104詳細介紹: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624r2&jobsource= 公司介紹: 請見104詳細介紹: https://www.104.com.tw/job/?jobno=624r2&jobsource=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員工招募部王經理 Tin@sdabi.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3.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22085320.A.2E8.html

03/27 02:35, , 1F
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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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2:38, , 2F
怎麼記得以前有個版規是不能發面議徵才文,而且徵Soho
03/27 02:38, 2F

03/27 02:38, , 3F
應該要去codejo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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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8:23, , 4F
面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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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能面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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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0:22, , 6F
什麼時候版規變成現在這種模稜兩可的寫法
03/27 10:22, 6F

03/27 10:40, , 7F
03/27 10:40, 7F

03/27 11:45,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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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2:09, , 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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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2:44, , 10F
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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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2:59, , 1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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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3:28, , 12F
...你是不是看不起這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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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4:21, , 13F
面議直接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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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4:26, , 14F
面議大多都不會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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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5:11, , 15F
面議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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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kIt8Be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