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遠寬電信 Android/PHP程式設計師
鄉民的推文我懂,我也完全可以理解你們的想法
在老闆開這種徵才條件給我後我也跟他說,"靠杯呵呵~"
大致介紹一下,小弟先前也是工程師,
112研究所畢業,研發替代役,上個月約滿離職前月薪60K,
換到這家公司來後轉做業務性質工作,月薪35K+獎金..
為什麼呢XDDDD
我之前因為不想當兵,也不想去很操的公司,
所以找了間正常上下班的公司,然後自己私下做手機貿易進口的業務,
也是因為做這件事認識現在的老闆,他就像是放大好幾倍規模的我..
年初他找我聊天,說想成立新公司開發新業務,
該業務與O2O實體轉網路開店相關,相關同業有91APP開店,黑快馬,Yahoo O2O,
91APP相信大家知道,他們近期獲得創投高額資助,
但相信大家也知道,他們開的薪水也有人說是要請猴子嗎吱吱~
撇開下方條件不談,由於基本上我們的程式主要由對岸開發,
台灣的技術人員只需要做簡單的維護,
所以以我個人的認知來說,
只要知道PHP是什麼就可以來做,
只要有開過專案build過android app就可以來做,
所以出差也就只有短期內過去對岸幾天了解交接一下,
那這樣之後會不會很無聊?
以我個人的規劃,徵到的工程師如果活潑一點我會分配業務給你做(底薪依舊在)
如果想認真研究coding程式也會有後續的規劃,看給對岸做還是我們這邊提前做而已,
基本上程式的工作不會太難,如果有興趣了解也許你可以新創夥伴的心態來面談,
我可以跟你保證CP值很高,
領的錢不會委屈到你,
還可以介紹女生給你認識,
以上 orz
如果想先聊聊可以加我line: chrischang56
※ 引述《chrischang56 (dawn)》之銘言:
: [徵求職務]
: 1. Android研發工程師:
: 負責Android APP 設計、開發與測試
: 協助研發團隊技術支援
: 所需條件:
: 一年以上Android APP 開發經驗
: 熟悉JAVA、Web service
: 已有上線作品者優先
: 2. PHP 研發工程師:
: 負責專案研發與架構設計
: 根據要求開發PHP功能模組
: 與設計人員協同作業,解決各種問題
: 熟悉台灣伺服器代管作業及相關流程
: 所需條件:
: 具以上PHP開發經驗,精通PHP、MVC佳(無經驗新鮮人亦可)
: 熟悉Thinkphp、CI、YII至少其中一種PHP開發框架
: 精通Javascript、熟悉XHTML、CSS、DIV等頁面技術。熟練AJAX或JQuery開發
: 熟悉PHP運行方式,掌握優化技術能獨立開發後台
: [工作待遇]
: 1. Android工程師 $42000~48000
: 2. PHP工程師 $28000~35000
: 年終獎金,餐敘,員工旅遊等
: 以上皆會視經驗能力做調整
: [上班地點]
: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70號7樓
: 短期內需至對岸出差,一年累積時間未定
: [上班時段]
: 日班 09:00~18:00
: 週休二日
: [需求人數]
: 1至2 人
: [聯絡人]
: 陳文振先生
: 電洽:02-27005809
: EMAIL: Jackybuy88071@gmail.com 可直接MAIL履歷
: 來看看吧 :目 http://www.facebook.com/JoinChris3C
--
來看看吧 :目 http://www.facebook.com/JoinChris3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15.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29539742.A.429.html
→
04/20 22:28, , 1F
04/20 22:28, 1F
→
04/20 22:55, , 2F
04/20 22:55, 2F
→
04/20 23:00, , 3F
04/20 23:00, 3F
→
04/20 23:05, , 4F
04/20 23:05, 4F
→
04/20 23:06, , 5F
04/20 23:06, 5F
→
04/20 23:26, , 6F
04/20 23:26, 6F
→
04/20 23:39, , 7F
04/20 23:39, 7F
推
04/21 01:14, , 8F
04/21 01:14, 8F
→
04/21 08:48, , 9F
04/21 08:48, 9F
→
04/21 09:37, , 10F
04/21 09:37, 10F
→
04/22 15:00, , 11F
04/22 15:00, 11F
→
04/26 08:49, , 12F
04/26 08:49,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