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北市工時上限 37行業先上路 <有資訊業工程師>
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LIFE/LIF6/6623282.shtml
台北市勞工局針對38種爆肝行業訂出每月最高工時,分為240、260和288小時等3大類,
有37種行業別,優先上路,今天開始實施,但其中運鈔、人身保全和中央部會首長駕駛
,仍需再研議,將與航空業一併延至10月底再實施。
為防止勞工過勞死,台北市勞工局在7月1日率全國之先,公布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
書審查基準草案,將包括空服員、保全、資訊業工程師、醫療業在內的38種行業,
訂出工時上限,並參照行政程序法的預告程序,公告1個月,再針對有爭議的行業別,
舉行聽證程序,決定分批上路。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今天起第一階段實施的對象共計37類勞工,但其中保全業和
首長駕駛兩類,只有部分實施,也就是駐衛及系統保全人員,以及台北市首長、
主管以上及獲有配車人員的駕駛,優先適用。
至於保全業的運鈔、人身保全,以及中央部會的首長駕駛,將等與中央溝通後,
再於二階段實施;另一類延至二階段實施的是航空業前後艙人員,也就是機師和空服員。
勞工局科長梁蒼淇指出,由於空勤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工時規定又涉及
民航局航空器管理規則,且空勤人員的「超長航班」,動輒超過一日工作12小時的規定。
北市府除了將持續與民航局溝通外,若無法趕在10月底第二階段工時公告實施前定案,
北市府打算先將空服員、機師列為第一類工時,也就是為月最高工時上限為240小時,
但直達航班不受一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
勞工局也解釋,保全業的運鈔、人身保全,因涉及金管會和警察局對人身、運鈔保全
的限制,因此仍需要再協議,中央部會首長駕駛部分,因去函人事行政局尚未回文,
只好延至第二階段實施。
另外,有關醫療保健服務業,含國軍醫院及其民眾診療處相關醫事技術人員及檢驗人員
,目前列為第一類、每月工時上限240小時,但未來若勞委會有針對醫療保健服務業
的新規定上路,市府會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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