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今天要離職了
要先回憶一下 你當初簽的合約是甚麼
如果你當初有簽的合約是三個月定期合約
那就沒辦法 你簽的時候就應該要心裡有底 有可能會被不續聘
如果你當初簽的約沒有寫甚麼時候到期(不定期合約)
那麼公司就只能資遣你走了
BTW 合約期滿沒續約 也可以拿離職證明領失業補助
但前題是你勞保要滿一年
後續做法建議
1.要證明你自己是勞工,才能向勞委會申訴
如果公司有幫你保勞保,你可以去申請勞保證明。如果沒保要舉證比較困難
2.搞清楚有沒有簽約,簽的是甚麼約
基本上就是定期 VS 不定期,如果是正常公司應該是會給一式兩份合約
如果根本沒書面簽約並且有勞保,而且試用期滿不適合就不續聘也沒有提過
那麼就屬於不定期的合約,就不能以【合約到期不續聘】來不付資遣費
如果原本有約定過期限是三個月,就比較難了
3.以上都沒辦法的話,有一條模糊的法令,如果你合約滿後還繼續工作,並且老闆沒有
即表示反對意見者,就會讓你變成不定期勞工。是說四天有點短,不知道這能不能用
非法律專業 僅供參考 有問題請致電當地縣市資委會 或找立委
※ 引述《lydia6327 (瑄)》之銘言:
: 真的很不爽
: 做滿3個月又過4天
: 被告之營運狀況不佳
: 需裁員
: 好死不死的
: 我被選上了
: 在熱心的同事告之下
: 原來有謀職假
: 像人事部詢問
: "沒有"
: 資遣費
: "沒有"
: 因為我還沒有蓋上正式員工的章,所以不是正式員工
: 公司是以"試用期滿不適任,不續聘"請我離開
: 跟主管跟我說的都不一樣
: 我很生氣
: 這樣我連面試都得自己請假
: 好不容易副總幫我爭取到2天謀職假
: 就在今天
: 又被告知
: "你的情況比較特別,不是公司資遣,所以沒有資遣通知單"
: 這樣我連政府的補助都無法申請
: 我氣炸了
: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我自認為我沒有對不起我的工作
: 我很用心在學習
: 也很用心在做
: 責任制沒加班費
: 我做不完也是加班
: 甚至我也帶回家做
: 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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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39.55
※ 編輯: saja 來自: 59.120.39.55 (03/1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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