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不滿被影射賄選 李慶華告黃國昌結果出爐

看板Sijhih作者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時間6年前 (2018/01/11 13:27), 編輯推噓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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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影射賄選 李慶華告黃國昌結果出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08121 2018-01-10 16:5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016年選舉期間,國民黨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委候選人李慶華, 認為對手黃國昌開記者會影射他賄選,憤而控告黃違反選罷法。士林地檢署今偵結, 認為黃既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憑空杜撰,且李身為候選人,品德操守本就可受公評, 遂處分黃不起訴。 李提告指出,黃為求勝選,2016年1月5日召開記者會指稱:「金山萬里、瑞芳 是兩個不同系統在進行賄選」,隔天黃與律師鄭深元接受三立新聞台白姓記者採訪, 黃更表示:「賄選是有系統的,如果沒有金錢來源,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鄭也說:「我們目前掌握到的情資是有1票到數千元」。 白姓記者事後製作新聞,則以旁白口述指控:「黃國昌因為競選很辛苦,得了腳底筋膜炎 ,卻要對抗財力雄厚的對手」、「有現金交易,一票3000元」、「若要催出生鏽的 藍色選票,需要花錢」、「至少需得砸6000萬元」、「基隆地檢署已經介入釐清, 李慶華八年之路將橫生枝節」。 李認為,黃、鄭、白的不實引導、暗示、指摘他賄選,涉嫌意圖使他不當選, 遂控告3人違反選罷法。 3人到案都否認犯行,黃、鄭辯稱當時檢方有到他辦公室拜訪,希望他能協助查賄選, 且地方賄選傳聞很多,召開記者會一方面是說明傳聞,一方面也告訴大家若碰到賄選, 應該如何舉報;白則供稱她有親訪黃、鄭及李,已盡查證、平衡報導的義務。 檢方勘驗記者會錄影,發現黃、鄭僅表示會將賄選傳言情資交由檢調處理, 確實未指名李賄選,且當時瑞芳某里長疑似發放每人1000元敬老金遭人檢舉疑似賄選,基隆地檢署確實分案調查,黃、鄭並未憑空杜撰謠言。 至於白的新聞報導,也是根據黃、鄭記者會及會後採訪內容製作, 並有完整呈現李的回應,已盡查證義務,且李當時是候選人, 個人品德、操守、風評都是選民投票的重要依據,當然是可受公評之事, 遂認定3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55.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jhih/M.1515648456.A.64A.html

01/11 14:03, 6年前 , 1F
自己對號入座
01/11 14:03, 1F

01/11 15:55, 6年前 , 2F
該是時候控誣告囉
01/11 15:55, 2F

01/11 16:13, 6年前 , 3F
翻譯:影攝無罪
01/11 16:13, 3F

01/11 16:27, 6年前 , 4F
法院認證 XDDD
01/11 16:27, 4F

01/11 16:49, 6年前 , 5F
李不是落選後就跑中國了
01/11 16:49, 5F

01/12 09:43, 6年前 , 6F
洨安安她哥
01/12 09:43, 6F

01/15 10:51, 6年前 , 7F
一家子都是糞客
01/15 10:51, 7F

09/16 21:32, 6年前 , 8F
09/16 21:3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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