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宏國K、L棟管理費問題要訴訟了

看板Sijhih作者 (精神分裂熊)時間14年前 (2010/04/23 12:5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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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從事律師工作,有幸亦住於宏國社區 謹提供粗淺建議供眾住戶參酌 諸位可注意,起訴狀中所請求的管理費,是從幾年幾月開始 因為分棟管理的事件發生至今似乎將近十年(不了解原委,如有誤請糾正) 依照民法第126條規定,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 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宏國管理費每2個月收一次,當然是所謂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沒有疑問 所以從起訴時往前推算,超過五年的管理費,管委會是無法請求的 請在訴訟上特別主張這一點 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6.38

04/23 15:44, , 1F
實用!假使真的要付錢也會少很多...
04/23 15:44, 1F

04/23 18:51, , 2F
很有用!!!大感謝
04/23 18:51, 2F
文章代碼(AID): #1BqIS_lD (Sij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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