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永元路打人的傢伙放出來了!已刪文

看板Shu-Lin作者 (依栗紗棠)時間8年前 (2017/12/15 19:54), 8年前編輯推噓1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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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512922611.A.332.html 自從週日被攻擊之後心中充滿陰影, 只能靠忙碌的工作來痲痹自己。 結果昨天下班從新店搭捷運到公館時, 居然看到那個人也在同車廂準備下車! 當下驚嚇指數狂飆,馬上衝出捷運站, 邊逃命邊看對方動向,似乎沒有同路才稍微放心, 還覺得自己反應過頭了。 殊不知在轉乘895公車時,才上車坐定, 發車之前那個人竟然也上車了! 公車過福和橋的時候, 那個人企圖騷擾他左手邊靠窗座位的女生, 似乎沒有打人那天那麼神智異常。 這是以前的新聞:https://goo.gl/4ZRXSR 因為太緊張,過橋一到站原PO就衝下車了, 沒有勇氣繼續待在車上觀察他, 希望那位女孩平安。 回家後馬上翻出報案三聯單上網查案件進度, 狀態顯示為「積極偵辦中」 打去秀朗派出所,處理的員警都不在, 接電話的警察說他們移送以後, 如果被判定沒有立即再犯的嫌疑就不能羈押, 要等法院判決後認定犯行才可能羈押。 至於啥時會進入到這個程序他們不清楚。 所以現在只能等他下次傷害別人、 且被當現行犯逮捕的時候才能再把他抓起來(一下下) *此人特徵: 黑灰色棉質衣褲 會戴帽子,蓋住臉(帽子跟打人那天不同頂) 戴細框眼鏡 亮黃色運動鞋(就是靠這個認出他的) 手提全家便利商店的塑膠袋 灰白頭髮,剪短髮 昨天的裝扮除了帽子以外,跟打人那天都一樣。 https://imgur.com/gallery/hSUdy 現行的法規制度無法預防性羈押這種人, 只能請大家多多小心, 也傳達給住在中永和的單身女性朋友, 盡量避開這傢伙。 祝大家出入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68.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513338863.A.623.html ※ 編輯: sugerrabbit0 (114.136.168.184), 12/15/2017 20:02:23

12/15 20:07, , 1F
剛剛去那邊買飲料還正好想到這件事...(原P拍拍
12/15 20:07, 1F

12/15 20:12, , 2F

12/15 20:13, , 3F
幫貼圖
12/15 20:13, 3F

12/15 20:17, , 4F
積極偵辦中(苦笑
12/15 20:17, 4F

12/15 20:20, , 5F
原來是瘋老頭
12/15 20:20, 5F

12/15 20:35, , 6F
有精神異狀的應該要強制送醫才對!!好可怕
12/15 20:35, 6F

12/15 21:05, , 7F
太恐怖了吧......
12/15 21:05, 7F

12/15 23:25, , 8F
高調
12/15 23:25, 8F

12/15 23:39, , 9F
謝謝警示
12/15 23:39, 9F

12/15 23:44, , 10F
12/15 23:44, 10F

12/16 00:55, , 11F
明明開羈押庭就可以防範
12/16 00:55, 11F

12/16 00:55, , 12F
這太令人擔心
12/16 00:55, 12F

12/16 01:18, , 13F
push
12/16 01:18, 13F

12/16 01:48, , 14F
並不是有精神異常都能強制送醫,要有自傷或傷人
12/16 01:48, 14F

12/16 10:03, , 15F
我的意思就是像這種已經傷人的精神異常人士 應強制送醫
12/16 10:03, 15F

12/16 10:03, , 16F
怎麼可以放出來
12/16 10:03, 16F

12/16 12:14, , 17F
送醫跟放出來是兩碼子事吧. 送醫是接受治療, 治療完就離開醫
12/16 12:14, 17F

12/16 12:15, , 18F
院啦. 醫院不是用來隔離危險份子的地方
12/16 12:15, 18F

12/16 12:20, , 19F
有一個強制住院,那也要專科醫生認定他的精神病有住院需要
12/16 12:20, 19F

12/16 12:21, , 20F
總之,住院是治療手段不是隔離手段,應該要先理解這一點
12/16 12:21, 20F

12/16 20:21, , 21F
幹太可怕……
12/16 20:21, 21F

12/17 16:52, , 22F
好可怕
12/17 16:52, 22F

12/19 12:18, , 23F
又打人被抓了,本板都沒人提
12/19 12:18, 23F

12/25 20:52, , 24F
謝謝原po的資訊Q_Q
12/25 20:52, 24F
文章代碼(AID): #1QCxVlOZ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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