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買賣文規範修正提案

看板Shu-Lin作者 (01010101010101010101010)時間9年前 (2014/09/12 10:02), 9年前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8/28 22:05,
我覺得還是可以開放寄送吧@@ 雖然同住樹林區
08/28 22:05

08/28 22:06,
也不一定雙方可以面交時間都一樣
08/28 22:06

08/28 22:08,
建議第2點可以更改為:可寄送&可其他縣市面交
08/28 22:08

08/28 22:08,
但是面交地點一定要有樹林
08/28 22:08
這點是不是乾脆投票好了?

08/28 23:00,
請問可以規範黃牛的買賣文嗎?
08/28 23:00

08/29 01:49,
我也覺得要規範黃牛 有些黃牛態度不知道在囂張什麼
08/29 01:49

08/29 09:42,
我不太可能知道怎樣的價錢是黃牛價,認定上有困難
08/29 09:42

08/29 09:42,
如果知道的人在下面推文我想就可以避免買貴之類的
08/29 09:42

08/29 17:34,
赫然發現我的自介文不見了
08/29 17:34
可以再PO,假設連精華區都沒有留的話

08/29 23:16,
小米行動電源很明顯都是黃牛在賣 尤其如果當天是官
08/29 23:16

08/29 23:16,
方開賣的時候 會希望版主規範是就算有些人知道買貴
08/29 23:16

08/29 23:17,
了 要買的人還是會花錢買 這樣根本沒有意義 黃牛還
08/29 23:17

08/29 23:17,
是很開心再賣
08/29 23:17
我舉個例子,今天有人賣老洋方塊酥一盒四百元 我就必須要去查到底公平市價一個多少 抱歉我比較自私,實在沒辦法負擔額外的工作時間 如果有人願意當板主分擔或全權處理可能是比較可行的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41.1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u-Lin/M.1410487339.A.F00.html

09/12 11:48, , 1F
買賣部份 板主還是不要介入太深
09/12 11:48, 1F

09/12 11:49, , 2F
出現糾紛的時候 又會公親變事主
09/12 11:49, 2F

09/12 12:01, , 3F
黃牛買賣建議以檢舉件處理 然後訂出罰責
09/12 12:01, 3F

09/12 12:02, , 4F
不知是否有依劣文數做發文門檻的功能
09/12 12:02, 4F

09/12 12:02, , 5F
用這個方式做調節
09/12 12:02, 5F

09/12 14:06, , 6F
贊成給大家檢舉 要檢舉的人自己找證據 可以減輕版主
09/12 14:06, 6F

09/12 14:06, , 7F
的工作負擔 而不是沒法可管
09/12 14:06, 7F

09/12 15:43, , 8F
買賣文格式內加上註冊文章代碼或精華區位置 未填直
09/12 15:43, 8F

09/12 15:43, , 9F
接視同違反版規 這樣版主可以輕鬆不少吧
09/12 15:43, 9F

09/12 16:39, , 10F
個人認為,買賣去專版,或是制底開一篇就好...
09/12 16:39, 10F

09/13 00:11, , 11F
日旅板會要求寫出購入價,這也是一個方法
09/13 00:11, 11F
※ 編輯: playsega (101.15.50.234), 01/28/2015 13:49:51
文章代碼(AID): #1K4bGhy0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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