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永和都市計畫 國父紀念館遷移 相關文件檔案已刪文

看板Shu-Lin作者 (良)時間11年前 (2014/06/27 14: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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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第1屆第4次定期會 101年11月12日 連議員斐璠: 其次,現在也有一個聲音希望我們把公所遷移,市長您可能不知道公所遷移這個案子 在永和已經說了很多很多次了,很多年了,在以前永和市公所的時代,我們的市長就提過 一個案子,要把我們的永和市公所,當時永和市公所要遷到保生路,保生路那邊還有一塊 未徵收的機關用地,當時在選舉的時候,他把這個做為他政見的一個主軸,當然很多民眾 保生路那邊的很高興,可是在竹林路,現在地點的地方民眾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彈,那現在 這個案子沒有了,當時我就說這是一個不可行的案子,因為這牽涉到很多都市計畫的問題 ,那這個案子沒有了,現在又有另外一種聲音出來,我是覺得說一個政府如果在沒有經過 詳細的評估之下,就讓一堆聲音這樣亂傳的話,我覺得會讓人家覺得這個政府是一個詐騙 集團,今天講一講明天沒有了,明天再講一講又說要換另外一個地點,我覺得這是非常非 常不合理的,一個政策要推展一定要事先做一個很縝密的考量,要評估是否可行、當地居 民的反應到底如何?做了審慎評估之後,如果今天覺得可行,居民也能接受的時候,我們 再來繼續推。我是永和的在地人,我們永和市公所在這個地方,已經非常非常久了,幾十 年了,人民也習慣了這個地點,當地大家也都因為公所在這邊,也創造了當時竹林路一個 非常繁榮的景象,我是覺得這公所確實是非常非常舊了,而且旁邊的警察局、戶政事務所 都非常非常的老舊,甚至於消防隊,他們的消防隊非常小,高層雲梯車也沒辦法放,所以 我在這邊建議是說與其把永和區公所遷移,還不如就永和區公所的那塊地結合旁邊的警察 局、消防隊、戶政等等這些單位,我們就地做一個都市更新的案子,在都更裡面我們可以 把這個重新規劃,而且當時還牽涉到一個旁邊的國父紀念館,因為當時是他們孫家所捐贈 出來的,可是當時沒有完成一些過戶的手續,所以他們現在的子孫有些意見,如果今天我 們採都更的方式的話,我相信他們那些子孫應該是也會贊成,因為他們也可以再分一些回 去,甚至於我們蓋起大樓的時候,我們留幾層做行政中心,把那些其他的公用單位納進來 ,甚至於我們還納入一個譬如說電信、郵政這些納進來,我們把那些樓層分給他們之後, 我們還可以把他們拿來的那個錢來補貼我們的建造費用,我覺得這應該是一個比較可行的 方式,所以請市府可否做這樣子一個評估,如果評估可行的話,我們在這樣做。 朱市長立倫: 我想議員也知道其實我對永和也非常熟,永和的土地非常的小,其實非常的擁擠,民 眾很多在洽公的時候都是用步行,很多都走的到的,譬如說我們不管你從福和橋頭,從中 正橋頭或者是從永福橋頭,或者是比較靠中和的4號公園,這些走到我們的公所,原則上都 在20分鐘以內,這個議員很清楚,所以變成公所在竹林路這個中心點上已經成為大家的一 個習慣,那永和現在有三塊公有土地也是屬於或者是未徵收的,一個是你剛剛講的保生路 那個機關用地,一個機九用地,一個是公所這邊的包含中華電信這些所有公營事業的土地 ,還有民間包括你說孫家的國父紀念館這一塊,然後另外就是我們一般講的福和戲院靠後 面那邊,包括我們的這個福利總處,還有我們預定的這個國民運動中心所在地,我覺得這 幾塊我現在要求我們城鄉局最近把它做一個初步的規劃,這規劃的目標第一個都要都市更 新,都要做整體的規劃,然後要往上走、往新的方向走,那永和才能夠帶動發展,否則的 話,變成政府的公有土地沒在做,你要要求民間的速度,我相信很難。至於我們規劃之後 就可以把我們原來的規劃要求,譬如國民運動中心、公所為什麼放在這邊的理由跟地方做 一個充分的說明,我們會請城鄉局儘快規劃好,也許下周我會先請他們就一個初步的草案 跟議員們大家先做一個報告,為什麼這樣擺?那我們有共識之後,我們再去跟基層來說明 公所是要怎麼樣做都更,我想這樣會更完善,就是說一定要動起來,這幾塊一定要動起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66.10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uangHe/M.1403850774.A.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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