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野有死麇

看板ShihChing作者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時間16年前 (2008/05/25 18:55), 編輯推噓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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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ukid (貓蚤)》之銘言: : 目前讀到一版解釋說是男女偷情 : 不知道有誰對於最後三句的見解如何? 適洽不才於前一學期始聆詩教,先生對於此詩是否為淫詩 持反論,並摘引一篇駁議魏子雲教授肯其為淫詩之文說明。並 錄於下。若急尋其義,則可跳至第二項之第三小括弧,正解處。 一、 <野有死麕>淫詩也 作者:魏子雲/國立藝專教授 出處: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 正文: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右詩乃<<三百篇>><召南>中的一首。 這首詩,歷代說詩者,各有創見,極難統一。今人說詩, 雖有心捨<詩序>、拋<<毛傳>>、屏舊訓,就詩論詩。如一九二 五年間,俞平伯說此詩,顧頡剛、胡適響之。雖入詩矣,亦得 其意,惜未見全豹,(見台北長安出版社印<<俞平伯詩詞曲論>> 七十五年四月版)詩義有所闕也。 今者,讀龍宇純先生說此詩,指出詩中「死」字,乃古囮 字之誤傳,此字與繇字同,「囮鹿」即設之以誘鹿群也。亦稱 「鹿媒」。(說此見乃其夫人杜其榮女士從甲骨文囮字臆及者。 蓋龍氏賢伉儷悉治文字聲韻者。)得此創見,益證識字之難。 讀書必先識字,固乃至理。焉知識字不但形、音、義三者 ,應兼而備之,然兼備古今,實大不易。是以東坡先生有「識 字難」之歎!若此囮字,<<毛傳>>、<<朱傳>>,均未識也。(甲 文出世晚) 先師每言:「讀書識字,音乃先鋒;不知音,焉知義?」 可見<野有死麕>一首,二千年來說詩者,之未能得其詩義,未 識「死」乃囮字之誤傳。既知「死鹿」乃「囮鹿」之誤,則「 白茅包之」之「包」字,即不可以實解。死鹿,可包之;囮鹿 ,則不可包之。若包之,何能誘耶? 再以義理推之,以白茅包紮之死鹿,置於「野」,以與下 文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正如龍氏說:「大煞風景」。 非義理所能發。今知為,乃白茅掩護之「囮鹿」,義理貫矣! 若以「包」作實解,義理即失。蓋「包」乃掩護囮鹿之辭。 當年,師說此詩,以<鄭風>之<野有蔓草>並而論之。說: 「此詩應列於鄭、衛,不當置於召南。」意其與<野有蔓草>一 類。詩之內涵,亦悉為女方主動,且兩詩所寫,都是「有女懷 春,吉士誘之」成其歡愛,地方都在野外,其結果,都是「適 我願兮」。(請參閱拙作<<詩經吟誦與解說>>,台北巨流)。 實際上,這兩首詩全不是吉士誘女,而是女誘吉士。 從詩的辭意觀之,這「野有囮麕,白茅包之」,顯然是女 士的誘餌,不是男士的。吾人應知,凡所關乎色情誘餌,無不 以雌誘雄,甚少以雄誘雌。捕捉禽獸者,亦然。 兒時,曾隨同鄉人夜設網罟於野,捕捉善鬥之鳥--鵪鶉 。補者的媒訛工具,不是形而是音--哨子。補者各備哨子, 藏於網罟前方三周圍,以哨子吹出雌鳥聲音,偶以雄鳥聲作應 ,誘雄鳥到網罟設置地來。天到微明時分,藏於網罟前方週遭 之補者,遂一一躬身在草叢中,輕聲吆喝,一步步向網罟走去 。將至網罟之前,乃群起呼叫。進入網罟之內者,受驚飛起, 一一被網。 何以用雌鳥叫聲誘雄鳥?蓋要補得者,乃雄鳥,以雄鳥能 鬥,雌鳥不能鬥。 (<邶風>之<匏有苦葉>,亦女主動也。) 下語「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也說明「有女懷春」,始 有「吉士」之「誘」。俗云:「母狗不調屁股,公狗無法上。」 語雖粗俗,其義實。 再從第二章看,「野有囮鹿」已換了地方,業已移到林中 的小樹林中(「樸樕」,小樹林也。)而且是「白茅純束」,白 茅紮成了綑。末一句說:「有女如玉。」以詩情論,這「囮麕」 移到「樸樕」之林,「白茅」之為用,不是用來「包」(護), 竟是用來「束」(純亦束義)。可能「白茅」已純束成綑,鋪在 地上了。這時,「野有囮麕」之「囮鹿」,變成了「有女如玉」 。應知玉之潤,感在視覺少而觸覺多。 所謂「有女如玉」這一形容辭,自非只是指女之顏與手, 應指全身赤裸之也。蓋玉之潤澤,無不以全貌出落於外而得譽。 最後一章之文,寫男女之情的兩相歡悅之至,業已坦之無 遮。 「舒而脫脫兮」,似應仍以第三人稱說之較好,有情致也 。寫這吉士並不魯莽,竟是一步一步、慢慢慢慢進行下去的。 將「脫脫」二字以實義用之,似也可以,可能更真切。下兩語 ,則第一人稱,出自女士之口,說:「無感我帨兮!」她要求 那吉士不要再解去她身上的這一件「帨」。 說到這裏,不得不解決「帨」這個字,所指者何? 古說是「巾」;今說是「門帘」。(俞平伯等人說) 按<<禮記˙內則>>說:「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子 ,設帨於門右。」鄭玄注:「弧者,示亦有事於武也。帨,事 人之佩巾也。」禮以女子之帨與男子之弧,作相對稱。此一禮 之昭示,意指男子長必習武以衛家國,意指女子長必作「以順 為正」(<<孟子>>語)之婦,要「必敬必戒毋違夫子」。這樣看 來,此一設於門右之昭示「生女」之「帨」,應是婦女作家事 ,繫在腰間的圍裙,又稱「蔽膝」。若是推想,則此「帨」字 ,似非<<禮記˙內則>>說的那種「帨」巾。試想,這帨巾應是 繫在衣外的。這詩中女子口中說的「帨」,不可能是<<禮記˙ 內則>>文中的「帨」巾。此「帨」似在衣內。 然而,似可據<<禮記˙內則>>之說推想,或可認為這女子 口中的「帨」,只是一塊遮髒布。這塊遮髒布,用來遮下體的 。所以到最後關頭,她還嬌嗔地說:「無感我帨兮!」 (按「感」字應為「撼」字之假借字。古訓:「動也」。 意為不要拉去這塊布。) 古代婦女服飾,大都長袍寬袖。沒有褲子,一如今之日本 和服。身著和服之男女,概不著褲,內腰僅以十字布繫於腰帶 前後。也許,這女子口中的「帨」,就是繫在她腰間的十字布 。遮其前後下體者也。 結果呢?當然保留不住。但總得放在身邊。 最後一句:「無使尨也吠。」業已昭示明白。她要求那位 「吉士」不要太放肆,弄出聲音,驚動了狗。狗會叫的;一狗 吠影,百狗吠聲也。 說來,這首詩不是很容易懂嗎?不要迂迴太多了啊! 不過,最後詩句中的這個「尨」字,我的老師說這個字可 能是錯字。將此字訓為「長毛犬」,乃從許氏<<說文>>:「犬 ,多毛者,從犬,彡聲。」<<左傳˙閔公二年傳>>:「衣之尨 服,遠其親也。」杜注:「尨,雜色。莫江切。」又<<周禮˙ 地官>>:「凡外察毀事用尨。」亦訓尨為雜也。<<康熙字典>> 收此字於「尢」部,收「犬」部者,則加犬旁為「尨」。可見 此字之入「犬」部,訓為長毛犬,許氏未免有望形釋意之嫌。 我手中藏有一本近代人許敬武手書<<栔文聲類>>一種,其 所書甲骨文犬字,如(類於尨字,因是手書故無法錄之),則極 易誤成尨字。若從此一甲文犬字字型看來,此「尨」字原文, 可能就是犬字。許說:「犬,多毛者,從犬,彡聲。」徐說: 「彡,毛長也。」都說「尨」字是形容某一種犬之形象,非犬 之名也。如北京狗、獅子狗、狼狗、西藏犬......等名,都不 能夠拋開「狗」(犬)字。此「尨」(六畫)既是「尢」部的「尨 」字,音茫、音蒙,義為「雜也」。且古之禮、傳均有此字, 足證此字之非犬部,入乎犬部,誤也。 還有「囮」字,<<栔文聲類>>亦收此字。且有釋文,說: 「此字許氏所無,從佳,從匕殆即囮字。說文,譯也,從囗化 。率鳥者繫生鳥以來之,名曰囮。囮,或從繇。唐人(由鹿賦) 即此字。今河南稱鳥獸媒。」 雖然,此一甲文「囮」字之說,龍氏已引他書,未悉記有 河南人有此「囮子」之稱否? 右說,僅此提供說詩者參考。吾非詩家人也。 二、 <野有死麕>淫詩乎? 作者:文幸福先生 出處:<<孔子詩學研究>>,文幸福著,學生書局印行。 正文: (一) 前言 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登載了一篇題為「< 野有死麕>淫詩也」的文章,是國立藝專魏子雲教授作的,內 容無非是要證明<野有死麕>是一首淫詩。當然懷疑<野有死麕 >為淫詩的,從宋人歐陽脩詩本義、朱熹詩集傳等,便已經開 始,及至朱熹的徒孫王柏才直斷其為淫篇。民國以來,學者 大多從此說。這本不足為奇,自然也不值一辨;奈何它是登 載在國文天地,而國文天地又是國中小學師生經常閱讀的優 良讀物,其影響不可謂不大,為避免孔老夫子選詩授徒,教 化世俗,卻被誤認為是在宣淫。因此,不得不略作辨誣,以 正視聽,並就教於魏教授暨諸君子。 (二) 論辨 為便於論辨說明,茲先將召南野有死麕原詩抄錄如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野有死麕>的「死」字,是否即可以直接認為是「囮」 字字型的訛變,即「繇」字的異體呢?恐怕仍有疑問的。首 先四家詩無異文,先秦典籍也找不到彼此可以互用的例證。 其次,班固說詩經是諷誦流傳,不獨於竹帛,所以音轉聲訓 ,對詩義的尋繹,便益形重要。「死」字,段玉裁息姊切十 五部。「囮」字,小徐本有聲字是,五禾切十七部。「囮」 字,從囗繇聲,音由,三部。音韻皆不可通。魏教授也認為 「讀書識字,音乃先鋒。」因此,「死」、「囮」二字,在 這裡也就沒有必然可相通的關係了。 以白茅包紮的「死麕」、「死鹿」,與下文「有女懷春 ,吉士誘之」,是否會大煞風景,這是要看讀者以什麼心態 來讀,以及對這首詩的理解程度。把這首詩看作野外苟合, 而旁邊卻放了之死鹿、死麕,當然是會有點煞風景。如果把 這「死鹿」、「死麕」看作是獵人在野外獵獲回來的,然後 拿來對他心愛女孩的炫燿,表達他的謀生能力,以達致追求 的目的時,這不但不煞風景,而且值得傳頌。何況還有更深 一層意義呢!因為古人以得鹿為福,所以在獵獲麋鹿之後, 會祭拜天地,感謝神明賜福;古「祿」字,黃季剛先生即認 為應從鹿作「礻鹿」。不然,臺灣大拜拜賽豬公的風俗,排 了一大排死豬,不是很煞風景嗎?鄉下的新嫁娘三日歸寧時 ,前面也一定抬著一頭死豬,難道也煞風景嗎? 白茅的用法,在古人有一定的習慣,但似不拿來作掩護 誘鹿之用。毛傳:「白茅,取其潔清也。」陸疏:「古用包 裹禮物,以充祭祀。」它是一種蘭根,性質高上,古人用來 包裹禮物,以充祭祀;或用來包裝朝貢的貢品。周禮天官甸 師:「祭示(祀)共(供)蕭茅。」史記管宴列傳:「桓公實怒 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因 此,白茅包紮麋鹿,不是用來祭祀,便是用來送禮,那是無 庸置疑的。 「懷春」,是指人到了適婚的年齡而想結婚的意思,不 管男女,這是人之常情。嚴緝:「春者,天地交感,萬物孳 生之時,聖人順天地萬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會男女,故女 之懷昏姻者,謂之懷春。」王質:「女至春而思有所歸,吉 士以禮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也。」(詩總聞)因此, 那些以「懷春」為春心淫蕩的學者,或到了適婚年齡而不懷 春(不想結婚)的人,那才真是心理有問題呢! 毛傳:「誘,道也。」鄭箋:「吉士使媒人道成之。」 原是指吉士應當備妥禮儀,循一定禮儀程序來完成這人生大 事。古書多有此訓詁:儀禮有「誘射」之禮,戴記有「誘賢 」之文,論語亦有「善誘」之語,都明明白白的有這樣的記 載;但一念之差,「誘道(導)」便被曲解成「挑誘」、「誘 惑」、「誘拐」,而詩的原意便完全走樣了,又豈是詩人始 料所及的呢?誠如魏教授所說的「益證識字之難」啊! 古詩裏談及嫁娶的事時,也往往涉及「柴薪」這東西, 這可能跟古代婚姻禮俗有關。因為古時的婚嫁不是兩人的事 ,也不是一家的事,而是整個家族、整個聚落的喜事。人們 的慶祝飲宴,也往往數天,需要大量的柴火;因此,左鄰右 里,都會不約而同上山為他們打柴,一方面是守望相助,一 方面又可作為禮物。這也就是為什麼「樸樕」還要「白茅純 束」的原因咧。我小時後居住在鄉下,還很常看到這優良的 傳統習慣呢!那麼,呂記:「以樸樕為禮,意其若致薪芻之 饋之類。」也就不無道理了。魏教授似乎不知道「白茅純束 」是兼「林有僕樕」、「野有死麕」而言,這可能是緣於斷 句的錯誤,於是也就不明白為什麼白茅會從「包」變成「束 」了。 中國人對玉一向偏愛,不僅是因為玉質堅硬,更重要的 是它溫潤潔淨,君子所以常佩戴它,便是希望能「溫其如玉 」。它具有高貴品質的象徵,所以,天子的聲音稱為玉音, 天子的印鑑稱作玉璽,美好的食物叫做玉食;自然具有冰清 玉潔,貞敬溫煦的人便是玉人了。女的是玉女,男的也被稱 作玉郎。這是玉的傳統高貴形象,如今卻被魏教授解釋成是 女子赤裸的酥潤身軀,直教人想入非非。 魏教授倒也引到禮記內則篇上的話:「子生,男子,設 弧於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但他不取用此說,卻硬把 這「帨」解釋為是一塊遮髒布,是用來遮下體的。這就完全 偏離本義了。古代婦女沒褲子穿是對的,韓詩外傳中便載有 一則孟子出婦的故事,就是因為他太太在房中踞坐,而讓他 看到沒褲子穿的地方,所以嚷著告訴他娘說婦無禮,要休棄 她。既然當時還沒發明褲子,人人概不著褲,又何來遮髒布 呢?因此,內則篇的記載資料,便益形重要了。帨,拭物之 巾,女子佩戴於左邊胸前,以示常自潔清之意。內則篇又說 :「子事父母,婦事舅姑,皆左佩紛帨。」那麼,帨,已然 是女子名節的象徵:「無感我帨兮」,便是「不要損我名節 」的意思了。所以鄭箋說:「奔走失節,動其佩飾。」最為 知言。如果照魏教授所說的,既然已經是將衣服一件又一件 ,慢慢地脫下來,又怎麼會不撼動到那條佩巾呢?左傳昭公 元年(西元前五四一)夏四月,記載晉國執政大夫趙孟到鄭國 去,鄭伯設宴招待他。席間,子皮賦此詩之卒章。杜預注說 :「義取君子徐以禮來,無使我失節,而使狗驚吠。喻趙孟 以義撫諸侯,無以非禮相加陵。」趙孟也賦棠棣詩作為回應 ,並且說:「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這是詩意的 最好說明。 尨,是長毛犬;見怪異的事輒吠,如同蜀犬之吠日。比 喻世俗常因怪異的事,或偏離傳統禮儀的行為,而投以異樣 眼光,甚或出之以流言謾罵。現在粵人還稱那些無理取鬧的 為犬吠,即所謂犬聲犬影。鄭風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 畏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正以人言可畏呀!不然,幽會怎麼會帶條狗同去呢?還是那 條狗偶然聞到了死鹿的氣味,而破壞好事? 所以末章應是比體的作法,「舒而脫脫兮」,是責男子 之辭,因為禮儀未備。並告戒他不可急於一旦,而應循禮慢 慢而來,才可以「無感我帨兮」,保我名節;「無使尨也吠」 ,不致招人的閒言閒語! (三) 正解 古序說:「野有死麕,惡無禮也。」基於上述的辨正, 那是無可置疑的。詩的前二章是「反興」的作法,最後一章 是「比」的作法。所以全詩的解釋應是: 人民從野外獵獲回來的死麕,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 ,薦於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今遇有長成適婚想嫁的女子, 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以告於先祖宗 室。(一章) 人民有的從野外挑了一擔柴薪,有的獵獲了一頭死鹿回 來,他們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起來,作為禮物,或薦於 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何況那是一位堅貞溫煦,冰清如玉的 女子呢!(意謂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 以告於先祖宗室。)(二章) 你應該慢慢的妥備禮儀來提親,不可因失禮而毀損我的 名節,更不可引起旁人的流言是非呀!(三章) 經這麼解說,一個凜然不可犯的貞潔女子,不就在我們 的眼前嗎?李迂仲說:「孟子曰:『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 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嘗以謂:人能充無感我帨之心,而禮不可勝用矣。」(毛詩 李黃集解)這可說是讀詩有得了。但自從朱傳以「賦」來解 釋卒章,後世便把<野有死麕>目之為淫詩,把詩解釋成像<< 肉蒲團>>裏的幹啞事,遂致聚訟莫辨,豈非「邑犬之群吠」 ?而孔子的所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便無人理會,遑論二南為詩的正風了。 (四) 餘論 顧炎武說:「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 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 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 言,勦襲之說,諛佞之文;若此者有損於己,無益於人,多 一篇多一篇之損矣。」(日知錄集釋卷十九)因此,我們做學 問寫文章,除了要求真相之外,還要考慮這是否有益於天下 。詩人的年代浩渺,文獻乏徵;因此,上述的解釋,雖不一 定合乎原詩人的心意,但卻與孔子、左傳、古序、漢儒所說 的詩義吻合。既平易近人,而且合於禮義,對社會善良風俗 ,世道人心,都有正面的教化功能及意義。可是,民國以來 的詩經學者,喜歡屏棄舊注,自求新說,偶有創意,固然亦 足會心;若祇知一味的譁眾悅俗,以求炫惑,不但無益於世 道人心,抑且有害,此則顧氏所不取。至於那些視毛傳、古 序為毒瘡惡瘤,矢志掃除的,當然就更不足為訓了!陳鍾凡 <<古書讀校法>>曾提到研讀詩經的層次,說:「學者能兼賅 古今,區分異同,不相雜廁,故居上第。否則篤守一家,不 事遷就彌縫,自便私說,亦居其次。若左右采獲,志在溝通 ,揉合古今,妄矜斷制;則荊棘叢生,適以自擾。下焉者則 盡失古今師說,逞肊以談,癡符橫眩,無本之學,更不足語 於學術之林矣。」願以此說與諸君子共勉。 -- 故理解詩經,勿人云亦云。茲錄此文以備參省。 -- 少維特的年紀已然逝去,我卻扣不下扳機。 馬蹄聲美麗誤認亦遠去,人依舊等待奇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70.113 ※ 編輯: cutetaipei 來自: 61.20.170.113 (05/25 18:56)

05/25 19:22, , 1F
已拜讀。詩經解釋的版本真的很多哩...圖書館就兩三種了
05/25 19:22, 1F

05/26 00:43, , 2F
感謝!相當詳盡!
05/26 00:43, 2F

05/26 11:32, , 3F
看後感覺很唏噓...一個冰清玉潔的女子竟然被傳為野合之人
05/26 11:32, 3F

05/26 11:51, , 4F
是呀,而且視此詩為淫詩者乃主流意見,誠心憂矣!
05/26 11:51, 4F

05/28 22:19, , 5F
拜讀,懇請借轉
05/28 22:19, 5F

05/29 11:50, , 6F
可以。請附上作者出處,謝謝支持。
05/29 11:50, 6F

05/29 13:23, , 7F
多謝~
05/29 13:23, 7F

12/01 18:53, , 8F
12/01 18:53, 8F

03/30 23:31, , 9F
讀好久…真是天差地遠的兩解…大推!
03/30 23:31, 9F

01/04 22:09, , 10F
好厲害~很詳盡!
01/04 22:09, 10F

06/05 18:40, , 11F
推文老師
06/05 18:40, 11F

05/01 21:05, , 12F
謝了 高中時就有疑問了 可惜老師當時也沒有解答
05/01 21:05, 12F
文章代碼(AID): #18EKMTOb (Shih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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