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引戰暫時條款

看板Shadowverse作者 ('_')時間7年前 (2017/06/11 02:33), 7年前編輯推噓27(27064)
留言91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那個 我發現板規3-4-1只有規定人身攻擊 沒有規定引戰 而目前新板規正在修訂中 所以先以臨時規定的形式執行 但引戰本身是一個存在灰色地帶的違規 因此判例會作為其中一個基準 盡量保持一致的判定與較嚴格的標準 避免引發爭議或文字獄等等 此篇公告後 1.於推文中刻意使用具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非理性之言詞,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論述、挑釁言論,意圖挑起爭議者,視為引戰, 並給予警告。 (置底黑特區不在此規範 抒發情緒請到這裡) 2.於發文刻意使用具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非理性之言詞, 或以缺乏合理性之論述、挑釁言論,意圖挑起爭議者,視為引戰, 並給予水桶七日。 EX.某某牌組/職業就是垃圾 趕快去死一死(這只是舉例) 3.未經同意刪除/修改他人推文者 水桶七日 (本條需當事人檢舉) 至於#1PE_qg7Q (Shadowverse) 多人違規 引發板友互相人身攻擊 予以鎖文 並且由於Senkanseiki板主因為爭議被罷免中 所以到6/17前的違規處理由我來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66.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adowverse/M.1497119632.A.7E7.html ※ 編輯: yam276 (36.233.166.221), 06/11/2017 02:34:40

06/11 02:34, , 1F
你誰 亂么吉
06/11 02:34, 1F

06/11 02:35, , 2F
哇勒你修到推文
06/11 02:35, 2F

06/11 02:36, , 3F
只是板規沒有先加進去
06/11 02:36, 3F

06/11 02:36, , 4F
有嗎還是我推錯篇
06/11 02:36, 4F

06/11 02:36, , 5F
沒修到吧
06/11 02:36, 5F

06/11 02:37, , 6F
應該是推錯XD \
06/11 02:37, 6F

06/11 02:39, , 7F
我說你們的意圖引戰要不要給個舉例或具體定義
06/11 02:39, 7F
※ 編輯: yam276 (36.233.166.221), 06/11/2017 02:51:34

06/11 02:45, , 8F
意圖引戰怎麼界定?檢舉就桶?
06/11 02:45, 8F

06/11 02:45, , 9F
可是引戰條款是最容易引戰的條款0.0
06/11 02:45, 9F

06/11 02:46, , 10F
Sischill: SEN如果撤銷判決那我就開始一個個桶引戰
06/11 02:46, 10F

06/11 02:46, , 11F
初增版規 將請版主盡量再修改
06/11 02:46, 11F

06/11 02:47, , 12F
才說完就真的有引戰條款可以桶人了耶 (誤
06/11 02:47, 12F

06/11 02:47, , 13F
正在修改
06/11 02:47, 13F

06/11 02:47, , 14F
幸苦了
06/11 02:47, 14F

06/11 02:49, , 15F
給定義的話就變鑽漏洞而已
06/11 02:49, 15F

06/11 02:49, , 16F
我在此宣布黑貞德我老婆 誰贊成?誰反對?
06/11 02:49, 16F

06/11 02:52, , 17F
因為定義過於嚴謹 導致難以執行或被認為違反常識的狀況
06/11 02:52, 17F

06/11 02:52, , 18F
其實在其他板有過很多案例 最後平衡點還是模糊的板規
06/11 02:52, 18F

06/11 02:54, , 19F
跟一個會看風向的板主(?)
06/11 02:54, 19F

06/11 02:55, , 20F
這種規定有許多灰色地帶 我想先試行看看
06/11 02:55, 20F

06/11 02:55, , 21F
如果真的效果不彰或是平衡點太難抓再看怎麼做
06/11 02:55, 21F

06/11 02:56, , 22F
我認為空手道是世界上最強的武術了
06/11 02:56, 22F

06/11 02:56, , 23F
我覺得可以跟技術部要求板主可以嵌入script之類的
06/11 02:56, 23F

06/11 02:57, , 24F
法條們:…………我們需要嚴謹,真的。其實也就網路比較
06/11 02:57, 24F

06/11 02:57, , 25F
會發生這種事,畢竟版主通常也不具有法律背景(偶爾連有
06/11 02:57, 25F

06/11 02:57, , 26F
專業背景的都會被質疑了何況版主)
06/11 02:57, 26F

06/11 02:58, , 27F
維持一貫標準即可
06/11 02:58, 27F

06/11 02:59, , 28F
引戰這種東西不能拿來跟法律對比 = =
06/11 02:59, 28F

06/11 03:00, , 29F
我應該會以判例為其中一個基準 這會也讓這條比較難被濫用
06/11 03:00, 29F

06/11 03:00, , 30F
很多判決本來就是需要版主心證才能成立
06/11 03:00, 30F

06/11 03:01, , 31F
現實中引戰 好一點別人頂多排擠你 雖小一點就被打死吧
06/11 03:01, 31F

06/11 03:01, , 32F
重點是標準一致還有符合比例 不文字獄又能減少引戰
06/11 03:01, 32F

06/11 03:01, , 33F
但PTT引戰不管他 最後大家會受不了走掉 這是差別
06/11 03:01, 33F

06/11 03:03, , 34F
很多人就以為自由心證的意思是版主愛怎麼判怎麼判啊……
06/11 03:03, 34F

06/11 03:09, , 35F
引戰當然可以,一般的法律裡也很多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
06/11 03:09, 35F

06/11 03:10, , 36F
上面一句回trigun
06/11 03:10, 36F

06/11 03:18, , 37F
這版活躍的人感覺都很想戰阿 幹嘛管
06/11 03:18, 37F

06/11 03:18, , 38F
法律都沒辦法十全十美了 我是不懂為什麼一堆人會要求版
06/11 03:18, 38F

06/11 03:20, , 39F
規要鉅細靡遺還怎樣 反正鄉民逗版主理由一堆堆 也不會
06/11 03:20, 39F

06/11 03:21, , 40F
減少 奉勸正常人不要去當版主XD
06/11 03:21, 40F

06/11 03:21, , 41F
就這個舉例來說 幹你毒瘤OO OO為某職業 符合引戰標準嗎
06/11 03:21, 41F
如果他以該職業出現率/勝率過高的資料(像是log或是本身連撞n場等等)作為說明 那就無違規 還有 單純想抒發情緒可以善用置底黑特區

06/11 03:22, , 42F
還是有後半段的論述 根本沒有OO得OO 才會成立?
06/11 03:22, 42F

06/11 03:28, , 43F
回bv大 因為法律有依循比例原則重判或輕判的空間,但PTT
06/11 03:28, 43F

06/11 03:28, , 44F
的版規我翻了一下發現懲處似乎是訂死的,所以才會想說是
06/11 03:28, 44F

06/11 03:28, , 45F
不是嚴謹一點會更好
06/11 03:28, 45F

06/11 03:29, , 46F
了解 版主辛苦了ˊ_>ˋ
06/11 03:29, 46F
※ 編輯: yam276 (36.233.166.221), 06/11/2017 03:32:36

06/11 03:32, , 47F
C大 一定也有人跟你做同樣觀感甚至還跳入火坑 但是就連
06/11 03:32, 47F

06/11 03:32, , 48F
我真的沒有想逗版主OTZ
06/11 03:32, 48F

06/11 03:33, , 49F
熱門版板規還是一直持續被戰 其實訂得詳細是好但是對
06/11 03:33, 49F

06/11 03:34, , 50F
版主這種純靠熱情的來講因為板規一直被弄一定很灰心
06/11 03:34, 50F

06/11 03:35, , 51F
板眾的自制和體諒才是遏止這種情況最好的方式...就像法
06/11 03:35, 51F

06/11 03:35, , 52F
律只是維持社會的制度 但社會的進步還是需要人民來做
06/11 03:35, 52F

06/11 03:37, , 53F
我沒說你逗版主啦 我是不太認同幾位覺得棲姬版主判錯
06/11 03:37, 53F

06/11 03:38, , 54F
就覺得要送他下台 這也不是PTT板上第一次了ˊˋ
06/11 03:38, 54F

06/11 03:54, , 55F
這點我就……我是覺得有熱情和適不適合管版是兩回事……
06/11 03:54, 55F

06/11 03:54, , 56F
院長的問題大概是在處理之前sis那件事時面對版友比較激動
06/11 03:54, 56F

06/11 03:54, , 57F
,說實話就算現在不退以後大概還會因為類似的事吵。但PTT
06/11 03:54, 57F

06/11 03:54, , 58F
管板不像巴哈那邊還有版主尾牙,就純義務性質,好像也不
06/11 03:54, 58F

06/11 03:54, , 59F
好評價就是了。
06/11 03:54, 59F

06/11 10:55, , 60F
我記得當時有人得了便宜還賣乖XDD
06/11 10:55, 60F

06/11 12:33, , 61F
那次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新理解
06/11 12:33, 61F

06/11 13:24, , 62F
@Chiba 舉個例子來說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 在法律上也沒有
06/11 13:24, 62F

06/11 13:25, , 63F
辦法 " 嚴謹的訂出什麼詞/說法 " 會符合成立條件
06/11 13:25, 63F

06/11 13:25, , 64F
也是交給法官主觀認定
06/11 13:25, 64F

06/11 13:27, , 65F
我的意思是就引戰這點沒有辦法嚴謹 只能給一個框架
06/11 13:27, 65F

06/11 13:37, , 66F
這部分確實是通常要由心證,但這個心證的部分還是需
06/11 13:37, 66F

06/11 13:37, , 67F
要一些東西支撐,比如說板主本身足夠說服人的論述
06/11 13:37, 67F

06/11 13:38, , 68F
或是一些過往判例(不管是不是這個板),比較不會再
06/11 13:38, 68F

06/11 13:39, , 69F
發生昨天這樣的事
06/11 13:39, 69F

06/11 14:13, , 70F
有人說黑貞是他老婆是真的嗎?現實跟虛幻之物怎會混淆
06/11 14:13, 70F

06/11 14:13, , 71F
在一起啊?這樣很危險耶
06/11 14:13, 71F

06/11 14:27, , 72F
真的很討厭露娜 真想把她變屍體
06/11 14:27, 72F

06/11 16:01, , 73F
06/11 16:01, 73F

06/11 16:05, , 74F
放心 新板黑愛會消滅所有的露娜卡
06/11 16:05, 74F

06/11 18:52, , 75F
消滅連屍體都不會剩 QQ
06/11 18:52, 75F

06/11 20:27, , 76F
當過去露娜被黑心主教霸凌時,就沒看到你們出來說話
06/11 20:27, 76F

06/11 20:27, , 77F
幫露娜QQ
06/11 20:27, 77F

06/12 10:14, , 78F
45550 求幫解每日一勝
06/12 10:14, 78F

06/12 10:33, , 79F
我也比較討厭當時的毒主教~一直補有盾每場都要玩好久= ="
06/12 10:33, 79F

06/12 13:00, , 80F
慢著,這樣毒瘤就不能亂喊啦
06/12 13:00, 80F

06/12 15:52, , 81F
可以,毒瘤死靈
06/12 15:52, 81F

06/12 16:45, , 82F
毒瘤這類型我不會判違規
06/12 16:45, 82F

06/12 16:46, , 83F
毒瘤露娜 毒瘤露娜 毒瘤露娜
06/12 16:46, 83F

06/12 19:07, , 84F
解釋一下毒瘤可以罵 垃圾不能罵的理由好嗎
06/12 19:07, 84F

06/12 19:07, , 85F
這不是引戰條款而是解套條款吧
06/12 19:07, 85F

06/12 19:33, , 86F
之前的問題點是在於主詞 不是罵的詞問題
06/12 19:33, 86F

06/12 19:34, , 87F
當初是S板主的標準 目前處理的話我是認為XX露娜不等於罵
06/12 19:34, 87F

06/12 19:34, , 88F
玩家
06/12 19:34, 88F

06/12 19:35, , 89F
而且判的條目也不一樣
06/12 19:35, 89F

06/12 19:35, , 90F
之前有異議的判決是以人身攻擊 這個是引戰
06/12 19:35, 90F

06/12 19:36, , 91F
因為S板主處於罷免中 所以現在判決都是我負責
06/12 19:36, 91F
文章代碼(AID): #1PF3kGVd (Shadowve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