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工讀生還要配合調店>"<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便當姐姐)時間14年前 (2010/07/29 10: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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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新聞給您參考一下 就算是工讀生,該有的權利還是有的,不要被當阿呆,寵壞資方! ========================== 告不當調職 贏45萬資遣費 更新日期:2010/07/06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小蝦米扳倒大鯨魚!聯華實業 公司去年將李姓女管理員,從南港總公司調到桃園楊梅廠,未補助交通費,並取消她的伙 食津貼,李女主動終止勞動契約,狀告老闆,一審敗訴,直到二審士林地院合議庭才獲逆 轉勝訴,資方須支付45萬元資遣費。 判決書指出,李女86年進入聯華,公司去年5月未徵得李女同意,調她到楊梅廠接受教育 訓練半年,李女認為這使住台北市的她,額外花費通勤時間和金錢,每月1800元伙食津貼 還被取消。 李女要求老闆終止勞資聘僱契約,12年1個月的工作年資,以平均月薪3.6萬計算,加上13 天未休年假,要求45萬元資遣費,歷經1年多的官司終獲勝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6/78/28qc3.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3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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