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生] 東森:必須擁有陳信安全經紀約
※ 引述《GORD (黃蜂隊加油!!)》之銘言:
: ※ 引述《tinybaby (盡全力換你一段笑容)》之銘言:
: : 東森沒有錯
: : 信安沒有錯
: : 經紀人....不知道在幹麻而已
: 2366篇..
: 昨晚否認與東森已簽約,「信安目前在服替代役,11日才退伍
: ,一切都在洽談中,他目前不能與任何一隊簽約。」
: 據悉東森是以高薪打動陳信安,此外也繼續支持陳信安前往NBA
: 尋夢,是讓他做出轉隊決定的原因.陳信安昨晚則表示,確定
: 將前往東森,至於細節及原因,他並不願多談。
: 現在...東森是怎樣?
我覺得是意向書草約中的內容有爭議
不過如果以法律來檢視
東森站得住腳的話
那也沒錯
因為就算當初有一些模擬良可的地方
也應該怪罪陳信安的經紀人
因為只能以道德上來說
東森當初太過心機
先把話都說的很漂亮
逼得陳信安已經毫無退路之後
他們可以擁有主控權
可是這不代表他們不合法
東森的財大氣粗以及多麼機車的一面
就不用在多提了
我還是要再次強調
會出這種顯而易見的紕漏
還不如不要請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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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nybaby 來自: 203.74.250.33 (09/0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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