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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未離職就到新公司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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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9推 2噓 7→)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tsuzaca (松鞘辣g)時間7年前 (2017/01/17 16:56),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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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是個轉職的好時機. 目前工作滿一年. 也很幸運的找到一份理想公司錄取我. 但對方表明希望盡早報到. 所以我個人規劃過完年預告離職. 打算在預告後第14天用手頭剩餘的補休假湊滿20天. 請問我可以在第15天到新公司報到嗎. 另外勞基法第16條第2項提到.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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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opmasturba (wwww)時間7年前 (2017/01/18 1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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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國立大學擔任科技部計畫研究助理. 有面試外面的產險公司內勤職缺. 想詢問萬一上了. 目前教授願意讓我請特休補休到3/1再離職以便領滿二月份薪水. 我怕讓外面公司有壞印象. 我有詢問國立大學人事室,他們說3月份的勞保健保可以不要幫我保. 這樣我3/1號到新公司報到新公司就能幫我保勞保健保. 但是
(還有5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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