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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有關離職問題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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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xoovv (xxoovv)時間8年前 (2015/12/18 14:51),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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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新鮮人. 九月中到此公司任職. 預計想在二月底離職. 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想請問我這樣是十天前(2/18)提出離職嗎. 如果公司要我提的當天就走是合法的嗎. 因為我打算把二月做完領完整一個月的薪水. 可是怕公司會覺得二月假很多叫我直接走. 直接走薪水應該是用上班天數計算. 這
(還有210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RAVEPLUR (花兒花兒朵朵開)時間6年前 (2018/04/02 16: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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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當初進公司有簽份資料. 上面有項規定離職必須要前30天提出. 但依照勞基法規定在職3年以上才需要30天前提出. 請問我的年資未到3年 依照勞基法只要20天前提出. 那我簽公司的那份資料 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謝謝各位。.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VEPLUR時間6年前 (2018/04/16 14: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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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己的發文再請教一下板上的前輩. 剛看一下公司的離職申請書有備註2點如下:. 備註1:請於30日前將離職申請書繳交至人事部,若未遵照離職程序記大過乙支。. 備註2: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工作表現未符合公司標準或已有適當然選遞補,公司得提前終止約聘。備註1已知不合理. 但備註2的意思是我提出申請後
(還有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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