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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打算作一個月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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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19→)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DO610 (暗夜犯行者)時間9年前 (2014/12/31 14:3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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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找到一個工作. 雖然沒有很喜歡但是在沒有其他的選擇的情況下. 只好選擇過來看看. 進來之後發現實在不是很好. 總之不是個想久待之處. 預計做完一月底就打算提辭呈. 不過問題來了. 當初有跟公司簽訂契約. 上面寫說除非因為家裡發生重大變故才准再提離職一個月後辭職. 其餘的狀況必須等公司找到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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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7→)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alJume (巴毛兒)時間9年前 (2014/12/31 15:53),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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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這公司有沒有培訓你. 在你身上花錢. 像是空服人員 美髮師那種. 如果沒有的話基本上這契約會被認為無效. 侵害了職業選擇自由. 基本上一個月你今天辭職明天就可以走. 他也不能預扣薪水 勞基法規定不得預扣薪水當違約金或賠償. 記得要先遞辭呈 之後有什麼問題就去找勞動局或是勞動檢查處吧. 如果他要
(還有24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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