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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離職10天忽然被要求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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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0(51推 1噓 121→)留言173則,0人參與, 9月前最新作者weihigh (weihigh)時間9月前 (2023/08/10 13: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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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7月底剛離職,因爲覺得溝通不良,我只做了兩個月,所以我在7/31提離職後隔天就沒去了。. 由於我的職位是直接對老闆負責,剛好老闆一家那幾天去旅遊不在,所以我離開前還特意在下班後留下來,把手上的事情,已完成、進行中、未完成的事都分別做了清單,整理好了也有在群組裡面告知。. 從7/31離開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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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6(44推 8噓 30→)留言82則,0人參與, 9月前最新作者nesibe (有容奶大)時間9月前 (2023/08/13 10:42), 9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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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笑死 一個入職不滿3個月的有什麼要面對的 ? 本來就隨時都能走. 就算當天老闆在現場又怎樣?. 交接文件打一打還不是一樣鐘點到走人?. 還如果標準是勞基法勒. 勞基法在台灣根本已經是為企業量身訂做了好嗎. 那狗屎少的可憐的加班費. 低能智障的一例一休. 沒幾天的陪產假. 可以亂凹的變形工時
(還有4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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