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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三個月考核期不過非自願離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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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也來說明一下吧. 如果是資遣案,就比較會牽扯到失業補助這件事。為了要證明此人是被資遣(才有資格. 可以領失業補助),所以離職證明書會出現「資遣」兩字,並要放上法定資遣事由. 在原po的狀況,事由就會放「不適任」。當然,此事由必需跟報到主管機關的. 資遣通報事由相同. 以前在做這部份時,也曾經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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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來說明一下吧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再被無良HR唬爛了. 1. 被資遣時, 要求HR走非自願離職流程. 2. 然後你會拿到離職證明, 先檢查一下上面有沒有記載對你不利的事項. (ex.被寫離職原因:不適任). 3. 如果有被記載對你不利的事項, 就要求HR再開給你 "服務證明書". 服務證明書只可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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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就是剛好被資遣的『新鮮人』,實況跟您分享一下. 我共拿到三份資料.. 1: 勞健保轉出單,拿到當天就去區公所辦健保轉入. 2: 非自願離職單.用這個去勞保局辦失業給付,不過你還沒繳滿一年,或許不行?. 3: 在職證明書.『上面不會寫離職原因』!! 我用這個去找新工作,. 要是人資問起來,在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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