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離職前請完特休會不好嗎?

看板Salary作者 (禪寶寶)時間9月前 (2023/08/01 10:55),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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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特休是你的權益,本來就應該請完, 或是公司換算薪資給你,這點毋庸置疑。 第二點是有沒有必要跟前公司維持好關係, 我覺得是需要的,不一定你下份工作會不會打給前公司, 另外是多一個朋友總好過多一個敵人, 我曾經離職的公司,到目前我也都還拿批發價, 誰知道未來有沒有機會再合作呢? 有了以上的前提,先詢問公司可不可以折算薪資, 如果公司同意,那你一樣可以好好交接; 如果公司不同意,要你修完,那就選擇時間休囉, 是我的話,我可能不會連著休, 畢竟中間遇到問題也比較好回覆, 這已經是對公司最大的尊重了。 然後離職以後或許公司加減還會問一些問題, 如果不是特別麻煩的,我還是會回答, 很麻煩的話也就委婉地拒絕囉。 不要先入為主二分法去覺得該還是不該, 就先想好大概的框架,具體遇到的時候再選擇囉。 ※ 引述《yu0319 (睡仙)》之銘言: : 汝提 : 我要離職了,原本是20天交接 : 後來被凹30天離職 : 掐指一算大概還有8天年假 : 不含六日要在22天內請完 : 但可能是本性太奴加上討好型人格 : 總覺得8天請滿會不會太白目 : 但又覺得這特休是權益為什麼不能請 : 作為主管的角度會有什麼感想呢? : 最終是希望維持好的情誼與關係 : 是否會建議特休不要請滿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04.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90858532.A.0D8.html

08/01 12:03, 9月前 , 1F
感謝
08/01 12:03, 1F

08/01 18:51, 9月前 , 2F
這篇中肯 不要凡事都二分法 能雙贏就盡量雙贏
08/01 18:51, 2F

08/02 13:20, 9月前 , 3F
要離職基本上我的觀念就秉持著好聚好散…畢竟真的沒必
08/02 13:20, 3F

08/02 13:20, 9月前 , 4F
要搞的多難看;撇開那種被職場霸凌之類的…
08/02 13:20, 4F

08/02 18:02, 9月前 , 5F
08/02 18:02, 5F

08/03 11:20, 9月前 , 6F
推 人情世事啊...
08/03 11:20, 6F

08/03 15:54, 9月前 , 7F
雖然不想鬧不愉快,但是有時候真的很難,通常會離職都是
08/03 15:54, 7F

08/03 15:54, 9月前 , 8F
對公司有些怨言的
08/03 15:54, 8F

08/03 18:09, 9月前 , 9F
推圓融作法!
08/03 18:09, 9F

08/03 18:11, 9月前 , 10F
不管怎樣依法沒休完就是要折算薪資
08/03 18:11, 10F

08/05 01:45, 9月前 , 11F
推 真的不是什麼事情都二分法
08/05 01:45, 11F
文章代碼(AID): #1ao7Ga3O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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