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資遣後續動作 (我方認為違法資遣)

看板Salary作者 (光影魔術師)時間1年前 (2023/03/03 00:47), 1年前編輯推噓7(708)
留言15則, 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Muri5566 (牡蠣56)》之銘言: 想打的很多不想推文我就直接回了 : 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 時間序 :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有懲處 就不能再用這個當作資遣的理由 :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截止日為2/24, :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24須請特休。 : 2/23 確實交付工作改善計畫表的工作目標,當天下午因臨時維運事件, : 主管沒有找我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我先問 這裡的工作改善計畫是你工作效率不佳被提PIP績效改善計畫嗎? 如果是 那簽了就比較麻煩 : 2/24 請假,當天被主管告知工作權限暫時收回。 : 2/25 求婚成功XD : 3/1 主管約談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實際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 然後人資就過來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資遣我。 : 我主張我有工作意願,拒絕簽屬任何有關離職的相關文件,也拒絕交還工作設備。 : 但工作設備的部分經協調後,簽屬保證在最後工作日之前不能檢視存取我的工作電腦 : 的個人資訊檔案,然後交還工作設備。 : 公司告知最後工作日為3/11(3/10交接)並給予20天預告工資。 : 下個月薪資入帳3/1-3/11的薪資及資遣費。 : 我方告知我有意願繼續提供勞務,會在後續提出勞動調解。 : 3/2 依人資告知的權利向主管請3/2,3/3的謀職假。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 這點很重要 GOOD JOB! : 3/3 預計要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 或是 聲請法院行勞動調解程序。 : 一些問題想請教 : 1.法扶-勞動部專案申請條件為勞資調解失敗,版上爬文建議可以直接填具"勞動調解 : 聲請書狀"提出於法院,或是直接寫好勞動起訴書狀提告,兩個步驟都會讓法院先啟動 : 勞動調解,但由於我兩個都不太會寫,需要法扶律師的協助。 : 致電市府法律諮詢也是建議可以申請勞工局調解,調解失敗申請法扶律師再走一次上面 : 程,這個建議是可行的嗎?因salary板友對於勞工局的評價似乎都不太好lol。 如果你確定要申請法扶提告 勞工局這趟免不了 雖然我個人還是傾向法院調解 在勞工局調解上能讓資方講出對他們不利的話語最好 因為這個都會記錄在調解紀錄書上 如果委員忘記紀錄記得提醒他 當初我前公司就是在調解會及訴訟上變更解僱事由 才會被我壓在地上蹭 : 2.公司人資有私下致電詢問,是否在政府機關調解之前,可以再次與公司協商,除了復 : 外可以有所補償,連是不是提出一筆錢都講出來了。應該可以不用鳥他直接走調解吧? : 我主張訴求是繼續提供勞務,公司非法解雇,那如果要對價的話這筆錢該如何計算? 你就說 看看人家國外公司怎麼給 照辦囉~ 不過鬼島有87%的公司給不出來 : 3.人資詢問我如果主管不需要我提供勞務的前提下,3/10的設備交接是否可以提前至3/ 6 : 答應他,會有什麼問題嗎? 一切以離職日為主 他們要求什麼都不要鳥 這段時間要小心 並保留一切證據證明是他們不讓你提供勞務 : 4.主張希望繼續提供勞務,但人資告知有謀職假的權利,所以應該是可以請的吧? 我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拿著這點到時候在法院說你請謀職假證明你答應合意資遣 我個人建議不要請 另外跟離職有關的文件都備份一份起來 尤其非自願離職書上記載的解僱事由 到時候一併當證據呈上法院 : 以上,煩請解答。 : 另外謝謝板上各位的資訊,及kazami1110大大的SOP,受益匪淺。 鬼島政府放任慣老闆恣意妄為 我們勞工只好自立自強 祝武運昌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50.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77775645.A.1BA.html ※ 編輯: kazami1110 (111.255.150.93 臺灣), 03/03/2023 00:52:00

03/03 01:35, 1年前 , 1F
工作改善計畫就是延續那次申誡事件的後續改善
03/03 01:35, 1F

03/03 01:37, 1年前 , 2F
所以主管主張我在2/23才交付工作目標 無法確認工作目標
03/03 01:37, 2F

03/03 01:37, 1年前 , 3F
的完整性穩定性 並不算完成
03/03 01:37, 3F

03/03 01:39, 1年前 , 4F
我方主張工作目標有在2/23全部交付 後續的穩定完整性本
03/03 01:39, 4F

03/03 01:40, 1年前 , 5F
來就是討論後才可以繼續完善 我也有意願繼續後續作業
03/03 01:40, 5F

03/03 01:41, 1年前 , 6F
好的 明天一早就會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03/03 01:41, 6F

03/03 01:42, 1年前 , 7F
文件部分我都只拒簽 無留存 感覺現在跟公司要也不會鳥我
03/03 01:42, 7F

03/03 09:11, 1年前 , 8F
都拒簽了是要怎麼留存
03/03 09:11, 8F
那他們程序上也有問題 PIP執行至少也要半年一年 你還在跑流程就直接資遣你 到時候在法院可以針對這點去打 另外離職相關文件的部分 如果一樣要你走那就一定拿得到 不要簽就好 ※ 編輯: kazami1110 (223.138.21.171 臺灣), 03/03/2023 10:32:26

03/03 10:48, 1年前 , 9F
推推
03/03 10:48, 9F

03/03 12:35, 1年前 , 10F
推 出戰加油!!!
03/03 12:35, 10F

03/03 14:29, 1年前 , 11F
請問PIP要半年以上是哪條法規還是有判例可查?
03/03 14:29, 11F
PIP執行需要90天 加上後續的輔導 教育訓練 調職等等的 沒有個半年搞不起來啊 ※ 編輯: kazami1110 (111.255.150.93 臺灣), 03/03/2023 17:30:55

03/03 20:10, 1年前 , 12F
推本篇原PO,很多細節要有實戰經驗才會注意到
03/03 20:10, 12F

03/04 09:05, 1年前 , 13F
誰說PIP一定要搞半年?我待過一家公司只需要三個月
03/04 09:05, 13F

03/05 09:00, 1年前 , 14F
PIP最少三個月,三個月內含輔導、教育訓練等,如有未能
03/05 09:00, 14F

03/05 09:00, 1年前 , 15F
達成改善目標,HR就可以直接資遣了。
03/05 09:0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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