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轉發 )我以為確診夠倒霉了….

看板Salary作者 (huahua)時間2年前 (2022/05/03 17:48), 編輯推噓11(15423)
留言42則, 2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以為確診夠倒霉了,沒想到連工作都沒了 (原文網址: https://www.dcard.tw/f/job/p/238769191?ref=ios) 以下是確診事實,有傳到公司群組提醒大家要快篩。 https://i.imgur.com/xMAl8vk.jpg
——————— 各位安安,小弟我於延吉街 131巷即將開幕的咖啡廳上班,昨日下班後回到家發現身體不 太舒服,於是就自己做了快篩,沒想到是兩條線,於是我就第一時間告知老闆,自己可能 有可能確診了,接下來可能無法去上班,結果老闆的回覆,卻是要我在家好好休息,要我 之後不用去上班了,老闆所提供的理由是,我會影響到他的開幕流程,但開店的SOP流 程已經完成了70%以上,我也全程積極的參與,並且咖啡廳的開幕將在5月下旬才開始試營 運,六月中旬才正式營業,我雖然確診,但我隔離完畢依舊有兩週左右的時間可以將剩餘 30%的部分學習完畢,我也向老闆表示,這樣的理由我沒有辦法接受,但是老闆選擇忽略 我的困惑,並且將一切事宜通通委託給沒有決定權的店長,並且堅持要店長冒著染疫的風 險,硬是要店長今天來我家樓下找我拿店門口的鑰匙。 目前PCR確定陽性,新北市衛生局請我提供接觸者的身分證/姓名/電話/出生年月日, 以協助他們進行疫調。 附上對話紀錄的截圖。 https://i.imgur.com/LNSwdeD.jpg
https://i.imgur.com/gCrVR9g.jpg
https://i.imgur.com/kbDBbfx.jpg
https://i.imgur.com/3XSiTN0.jpg
https://i.imgur.com/UqUseUR.jpg
https://i.imgur.com/Q0oCmpN.jpg
https://i.imgur.com/OSV01IQ.jpg
更新線 ————————— https://i.imgur.com/ziAlzmn.jpg
回覆老闆的在咖啡社團的回應 https://i.imgur.com/IuwjVO0.jpg
https://i.imgur.com/6NGKBb0.jpg
https://i.imgur.com/eevOlmH.jpg
對於我上班第二天要請四天假這件事情,我在訊息提出後,老闆同意4/22以及4/23,剩餘 兩天說隔天討論,我隔天至店內與老闆以及店長商討,是否能夠請四天假,結論,店長那 兩天並沒有休假,因此我排休四天。 另一件事情 目前籌備期上班時間是 1100-1700 30號店裡要來裝修家具 特別問我可否提早九點上班 當天事情弄完就可以提早離開了。 所以我那天工作時間是 0900-1500 https://i.imgur.com/hALSFLJ.jpg
與店長的對話紀錄——— https://i.imgur.com/J1F5zsj.jpg
https://i.imgur.com/TDBWUxh.jpg
https://i.imgur.com/NSVUkWv.jpg
店長告知他完全沒快篩過——— https://i.imgur.com/j2CpT0g.jpg
https://i.imgur.com/YrMDr8I.jpg
https://i.imgur.com/e4Mrt5o.jpg
澄清所有網友的疑問及老闆的控訴——— 我真心不懂,為什麼所有的對話紀錄都清楚的貼出來了,我還需要一直持續的回覆一些沒 有證據的言論。 首先,所有的對話內容,我都已經貼出來了,我並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於試用期未通過的資 訊,而是收到我在家好好休息,老闆要另尋員工的這個決定,甚至是在我提出對於這樣的 決定感到不能認同時,老闆也沒有告訴我試用期未通過的相關訊息。 再者,我5/1號完全沒有出門,我都待在家中等待PCR的結果,我完全不能理解為何會說我 在公共場所永和區中正路逍遙吃早餐,這件事情,是惡意的栽贓與抹黑,我深感憤怒,但 我身體真的極為不適,在我身體回復後,我會好好的研究該如何處理,您對我的栽贓與抹 黑。 以及,對於我上班第二天要請四天假這件事情,我在訊息提出後,老闆同意4/22以及4/23 ,剩餘兩天說隔天討論,我隔天至店內與老闆以及店長商討,是否能夠請四天假,結論, 店長那兩天並沒有休假,因此我排休四天。 以及,對於我4/30提早下班這件事情,是老闆於4/29號下班前,要我從原本的11點提早至 9點上班,並且老闆有告知我,倘若事情作完畢後,便可從原本的5點提早至3點下班,針 對沒有刷到保全鎖的這件事情,我承認是我個人的疏忽,在此深感抱歉。 以及,針對疫調這件事情,是政府要我協助造冊,提供密切接觸者的個人資料,但你卻說 我違法,要對我提出訴訟,我深感不能理解。 最後,我身為一個確診者,我真的想好好休息,倘若,我有時回覆較慢,請給我多一點時 間,去回覆,感謝 照片我就不再一一整理,原則上所有的照片都已經貼過了。 澄清 確診吃早餐外出——— 再次澄清 當日5/1號 早上我跟店長Line的對話紀錄 店長問我是否用餐時的當下我也是一頭霧水。 也立即跟店長否認這件事情。 老闆又要把我污衊成染疫又外出吃早餐的事情我很不解。 我不清楚,我跟店長的對話紀錄,店長是怎麼對老闆轉述,老闆還要一口咬定我確診外出 當防疫破口 https://i.imgur.com/62ujnKx.jpg
老闆的私訊紀錄——— 這個是老闆私下跟我的訊息 我們line的對話紀錄全部只有講過這兩段話,其餘都是在公司群組討論。 https://i.imgur.com/DvGYK6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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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9:07, 2年前 , 1F
轉去八卦班吧!來這裡要幹嘛?
05/03 19:07, 1F

05/03 19:30, 2年前 , 2F
這裡不就是職場板 為什麼不能發
05/03 19:30, 2F

05/03 20:23, 2年前 , 3F
直接勞工局
05/03 20:23, 3F

05/03 20:23, 2年前 , 4F
女老闆吧?
05/03 20:23, 4F

05/03 20:41, 2年前 , 5F
一樓牙醫嗎?
05/03 20:41, 5F

05/03 21:12, 2年前 , 6F
5/1 快篩陽性後公司該有的sop 和老闆對該員4/30(含)前
05/03 21:12, 6F

05/03 21:12, 2年前 , 7F
的敘述有啥關係?
05/03 21:12, 7F

05/03 21:12, 2年前 , 8F
看起來就是想模糊事情,整個喇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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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21:13, 2年前 , 9F
好奇後續
05/03 21:13, 9F

05/03 21:29, 2年前 , 10F
不用怕、輕症,勇於共存沒配套,就要自負後果。整件事合理
05/03 21:29, 10F

05/03 21:31, 2年前 , 11F
老實說在職場染疫算職災 沒辦法說老闆錯 政策導致的蠢事
05/03 21:31, 11F

05/03 22:05, 2年前 , 12F
這裡人那麼少,是有屁用喔?
05/03 22:05, 12F

05/03 22:40, 2年前 , 13F
沒滿三個月吧?這樣老闆開除有什麼問題?看起來不只是染
05/03 22:40, 13F

05/03 22:40, 2年前 , 14F
疫請假的麻煩,對其他方面也有不滿
05/03 22:40, 14F

05/03 23:28, 2年前 , 15F
任職多久都要照規矩來處理資遣,誰跟你說未滿三個月
05/03 23:28, 15F

05/03 23:28, 2年前 , 16F
可以隨意火人?
05/03 23:28, 16F

05/04 00:17, 2年前 , 17F
法律沒試用期喔。不合格就走合法資遣,如果是因為染疫
05/04 00:17, 17F

05/04 00:17, 2年前 , 18F
資遣員工也違法喔,哪個天才還在三個月啊,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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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1:16, 2年前 , 19F
最好是沒滿三個月可以隨便火人 到底是多沒法律基本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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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1:16, 2年前 , 20F
識啊
05/04 01:16, 20F

05/04 05:29, 2年前 , 21F
呃抱歉,我的推文本來前面還有一大段,不知道為啥沒推
05/04 05:29, 21F

05/04 05:29, 2年前 , 22F
到... 有人站內我說沒有試用期,我還想說我知道,幹嘛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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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5:29, 2年前 , 23F
信給我,原來是這裡有誤會(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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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09, 2年前 , 24F
勞工局問看看吧
05/04 08:09, 24F

05/04 08:27, 2年前 , 25F
老闆自己不守法不要推托給政策好嗎XD
05/04 08:27, 25F

05/04 08:50, 2年前 , 26F
這老闆想法也太可怕
05/04 08:50, 26F

05/04 11:42, 2年前 , 27F
還在法律沒試用期的...只要勞資同意試用期就是合法的啦
05/04 11:42, 27F

05/04 12:10, 2年前 , 28F
欸真的沒有適用期
05/04 12:10, 28F

05/04 12:36, 2年前 , 29F
不管試用期與否,資遣人沒有正當理由就是違法
05/04 12:36, 29F

05/04 12:36, 2年前 , 30F
我只看過勞工想走就走,沒看過想資遣人就資遣人的
05/04 12:36, 30F

05/04 12:43, 2年前 , 31F
老闆污衊你亂跑出去吃東西的 也可以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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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3:02, 2年前 , 32F
反正也不太可能回去上班了 支持吉
05/04 13:02, 32F

05/04 13:24, 2年前 , 33F
都弄成這樣了就告吧 直接指控你悠哉吃早餐真的還蠻
05/04 13:24, 33F

05/04 13:24, 2年前 , 34F
莫名其妙
05/04 13:24, 34F

05/04 18:14, 2年前 , 35F
好扯
05/04 18:14, 35F

05/04 23:35, 2年前 , 36F
這店長邏輯能力也很低下 確診要預警是三小
05/04 23:35, 36F

05/04 23:37, 2年前 , 37F
沒想到你會想跟這兩個跳針達人一起打拼 好可怕
05/04 23:37, 37F

05/05 10:39, 2年前 , 38F
哇,真複雜,老闆大概早就想踢掉了XD
05/05 10:39, 38F

05/05 10:41, 2年前 , 39F
所謂兩敗俱傷就是這樣吧,老闆店開不下去,員工耗一堆時
05/05 10:41, 39F

05/05 10:41, 2年前 , 40F
間訴訟期間還沒薪水,幫QQ
05/05 10:41, 40F

05/06 08:30, 2年前 , 41F
這種店好可怕,已經記下來如果有機會跟朋友約那附近吃
05/06 08:30, 41F

05/06 08:30, 2年前 , 42F
飯絕對不會光顧
05/06 08:30, 42F
文章代碼(AID): #1YSFfV2b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