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面對這種公司如何處理對我比較好呢

看板Salary作者 (ijimi)時間2年前 (2021/10/10 18:39), 2年前編輯推噓14(140104)
留言118則, 2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很無助......想要聽聽大家的意見 去了一間傳產公司任職,第二天在下班後和人事以line方式確認過,公司提供的勞務契約 是無法更改的狀況下,於晚間11點多提出離職、表明任職到第二天為止。(註1) 隔天另一名財務小姐以人事是新人為由,現在由她以電話方式說服我回去試看看、勞務契 約只是制式化規定不具法律效用為由,建議我接受並回到公司繼續任職。但我仍堅決地表 示離職之意願。 之後我也發現該司在我結束這通電話,表明離職之意願後就已開啟104徵人,所以我認為 這項離職聲明已生效。這中間該司也無任何聯繫動作。 過了7天後適逢月初發薪日,人事主動告知我可領取兩天薪資、並以未滿一個月為由拒絕 匯款,要求我前往公司領取、然後我就傻傻的一個人去了...... 當天,該司的主管以我未繳交報到要求文件、未簽署勞務契約、未簽署離職申請書為由拒 絕支付薪資給我;又或如果主動放棄薪資則必須簽署該司提供的切結書...(註2) 當下我真的是慌到不行、因為我只有一個人,對方卻有3人,然後把我留在會議室談話。 雖然途中我有藉故1次出去打電話給朋友諮詢、並告知她我現在身處的情況,她也建議我 無需簽署任何文件,並建議我趕緊離開。之後再次回到會議室,對方們仍然堅持己見、並 且以帳務為由叫我一定要領薪資,但是前提是必須簽署該司提供之文件。深覺一個人繼續 待在那實在對我太不利了...所以藉故有事趕緊離開了... 我安全的離開了,但是我也未領到薪資,慶幸的是我也未簽署任何該司提供的文件... 之後先以line方式回覆、拒絕直接碰面 並表明之後任何聯繫均以mail方式通知, (因為我不想再跟對方實際碰面了...) 結果對方以mail直接回覆 「希望我再次前往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並領取薪資」 所以想問問大家意見: 1.其實我一開始就不打算去領取薪資、是因為該司人事通知才前往。所以我現在很猶豫我 要浪費時間繼續與該司周旋嗎? 2.我只任職兩天還在學習階段有真的需要填寫任何交接文件嗎? 註1 :選擇第二天下班告知是因為人事兩天都準時下班、我問過面試我的主管他請我直接 問人事。而且人事第一天就直接告知我,老闆不喜歡員工上班時間閱讀公司規範、勞務契 約這種行為、所以第一天上班時間內我不敢也沒有時間閱讀並了解我的勞務契約、帶回家 仔細研究後發現疑惑想詢問人事未果,所以直到第二天下班我也未簽署。 註二:該名主管以該司的勞務契約內記載「未繳齊就職要求文件可拒絕支付薪資」為由, 當下才表明拒絕支付薪資。又以公司是因為我才安排教育訓練課程,認為我才任職兩天就 以無法接受勞務契約為由,提出離職是意圖不軌、以及我不應該因人事不主動跟我收取文 件而未主動繳交,以及人事因為只到職幾個月和人很善良為理由,不斷斥責我。(到底關 我什麼事?!) 因為很苦惱 所以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62.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33862380.A.BBA.html

10/10 18:49, 2年前 , 1F
呃...所以你想知道什麼
10/10 18:49, 1F
※ 編輯: ijimi (36.229.62.91 臺灣), 10/10/2021 18:57:53

10/10 19:00, 2年前 , 2F
報導繳資料正常,但跟要給薪水的是無關,直接找勞工
10/10 19:00, 2F

10/10 19:00, 2年前 , 3F
局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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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2, 2年前 , 4F
知道您的害怕但不要專指女生好嗎= =屆時又引來一堆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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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2, 2年前 , 5F
女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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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3, 2年前 , 6F
一切電話、文字請存檔,確定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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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03, 2年前 , 7F
10/10 19:03, 7F

10/10 19:04, 2年前 , 8F
還有,所以契約到底有什麼問題,讓你那麼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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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6, 2年前 , 9F
有部分不合乎法條的規定所以讓我不想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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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jimi (36.229.62.91 臺灣), 10/10/2021 19:37:44

10/10 19:37, 2年前 , 10F
寧可花三個人力也不給兩天薪水 果然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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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8, 2年前 , 11F
我朋友也是這樣反應...特地花了3人的時間來對付我一個已告
10/10 19:38, 11F

10/10 19:39, 2年前 , 12F
薪資請對方匯給你 明細寄到住所 當初任職有做什麼交接
10/10 19:39, 12F

10/10 19:39, 2年前 , 13F
離開就做同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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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3, 2年前 , 14F
任職時並無做任何交接作業、沒有接收任何文件、實體物品等.
10/10 19:43, 14F

10/10 19:45, 2年前 , 15F
所以我現在很困惑、我有做交接動作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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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11, 2年前 , 16F
沒必要 不用離他 直接問勞動部準備檢舉跟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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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11, 2年前 , 17F
不要再過去
10/10 20:11, 17F

10/10 20:17, 2年前 , 18F
直接勞工局開槍,不給錢就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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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1, 2年前 , 19F
就不要簽阿...要就直接匯款不然就上勞工局講
10/10 20:21, 19F

10/10 20:25, 2年前 , 20F
但我沒有錄音、所以在證據方面我可能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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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7, 2年前 , 21F
因為當下該名主管確實拒絕給付薪資給我、並且不斷斥責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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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7, 2年前 , 22F
圖不軌、不遵守職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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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30, 2年前 , 23F
可是我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這反而變成我吃虧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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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3, 2年前 , 24F
你自己先釐清時間軸,再去google找類似案例就很清楚了
10/10 20:53, 24F

10/10 20:54, 2年前 , 25F
簽約時間,告知離職時間,確定離職時間,公司和你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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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4, 2年前 , 26F
間都對的上嗎
10/10 20:54, 26F

10/10 20:55, 2年前 , 27F
都對上了才去看合約和試用期之類的,那個文件感覺就是
10/10 20:55, 27F

10/10 20:55, 2年前 , 28F
要你認可公司的時間叫你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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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6, 2年前 , 29F
而且你單方面說對你不利...公司叫你簽的文件抬頭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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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6, 2年前 , 30F
是啥分享一下吧
10/10 20:56, 30F

10/10 20:57, 2年前 , 31F
就你現在的狀況,不就是你覺得自己已經離職,公司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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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57, 2年前 , 32F
你還沒離職嗎
10/10 20:57, 32F

10/10 21:07, 2年前 , 33F
告知離職的時間有確認過是合乎法規的。而且第二次告知離職
10/10 21:07, 33F

10/10 21:07, 2年前 , 34F
意願後,也在當天將我的勞保退保了、這應該就可認定為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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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07, 2年前 , 35F
認同我的離職訴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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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18, 2年前 , 36F
1.基於職業權益的立場我會建議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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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18, 2年前 , 37F
只有任何受僱者捍衛自己哪怕再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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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1 則推文
10/11 17:35, 2年前 , 79F
現在要求我要簽署離職申請書才願給我薪資,但我已告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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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7:35, 2年前 , 80F
、對方公司也將我勞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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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7:36, 2年前 , 81F
這樣的情況下為何我還需簽署「離職申請書」呢?我覺得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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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7:36, 2年前 , 82F
相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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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2, 2年前 , 83F
如果是簽公司制式文件"離職申請書"跟"交接清冊",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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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3, 2年前 , 84F
有制度的公司會有規定的文件管理,沒有要坑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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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4, 2年前 , 85F
為什麼只你覺得能以你口頭/line說離職,以文件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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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6, 2年前 , 86F
離職申請書有傷害到你什麼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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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9, 2年前 , 87F
離職書頂多要看附件有沒有非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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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9, 2年前 , 88F
但你的案例是自願離職 簽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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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19, 2年前 , 89F
除非但書說有要你放棄什麼 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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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20, 2年前 , 90F
交接清冊 看前面推文說是報到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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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8:20, 2年前 , 91F
所有離開應該也不會有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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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19, 2年前 , 92F
不懂為何不好好完成離職流程,提離職-主管同意-填離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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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19, 2年前 , 93F
請單-完成移交,不是很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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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20, 2年前 , 94F
就算是新人沒有要移交的東西,填無就好了。
10/11 19:20, 94F

10/11 19:21, 2年前 , 95F
謝謝你的建議。
10/11 19:21, 95F

10/11 19:23, 2年前 , 96F
當天會拒絕簽署是因為入職時未簽署交接文件、那為何離職時
10/11 19:23, 96F

10/11 19:23, 2年前 , 97F
還需填寫交接清冊呢?
10/11 19:23, 97F

10/11 19:25, 2年前 , 98F
再來我一開始並沒有拒絕友善的完成離職手續、而是當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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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25, 2年前 , 99F
一開始就直接表明不願給付薪資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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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27, 2年前 , 100F
但是前一天是人事主動通知我過去領取薪資、這讓我覺得超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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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27, 2年前 , 101F
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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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20:51, 2年前 , 102F
他疑問的是 就一個簽離職拿錢走人簡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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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20:51, 2年前 , 103F
對方要求簽其他奇奇怪怪的
10/11 20:51, 103F

10/11 21:05, 2年前 , 104F
是的,就是因為這樣...我不想也不願簽下任何那間公司提供
10/11 21:05, 104F

10/11 21:05, 2年前 , 105F
所以就是法規知識需要補充阿 公司不付薪水是穩死的
10/11 21:05, 105F

10/11 21:06, 2年前 , 106F
你若真沒交接確實 公司需佐證造成的損失(但不可能)
10/11 21:06, 106F

10/11 21:07, 2年前 , 107F
誰比較站得住腳要搞清楚啊 欠薪罰款2萬起跳呢 他們
10/11 21:07, 107F

10/11 21:07, 2年前 , 108F
不可能敢欠 欠了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你穩贏
10/11 21:07, 108F

10/11 21:10, 2年前 , 109F
但申訴要花時間跟他們周旋...
10/11 21:10, 109F

10/11 21:17, 2年前 , 110F
而且一點都不想跟他們的人碰面...
10/11 21:17, 110F

10/11 21:17, 2年前 , 111F
那天的面談真的令我留下很不好的回憶...
10/11 21:17, 111F

10/11 21:19, 2年前 , 112F
所以目前傾向用mail方式聯繫、但申訴就要碰面了吧......
10/11 21:19, 112F

10/12 07:35, 2年前 , 113F
有夠煩人,那你就乾脆放棄兩天薪水好了
10/12 07:35, 113F

10/12 08:22, 2年前 , 114F
怕就帶會比較冷靜的朋友去啊,或是約在非公司的公眾場
10/12 08:22, 114F

10/12 08:22, 2年前 , 115F
所,email很多時候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如果這個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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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22, 2年前 , 116F
一定規模的話也會有他們的流程
10/12 08:22, 116F

10/12 12:32, 2年前 , 117F
直接走勞資調解了 沒必要回公司給他們設局
10/12 12:32, 117F

10/12 19:35, 2年前 , 118F
感謝大家這幾天給我的建議、謝謝。
10/12 19:35, 118F
文章代碼(AID): #1XOiBikw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