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加班費計算疑問
※ 引述《aw889958 (Mi&Me)》之銘言:
: 原本發在另板詢問後來著重發,不知有沒有違規或不妥,再請各位前輩提醒
: 有關於加班費的疑問要請教各位前輩
: 雖然板上也有很多關於加班費的回應,但找不到可以解惑的,所以要麻煩各位
: 公司的加班算法是
: O/3*日薪/2(因為之前沒標示清楚,O不是0 是表示某數,目前想到的可能是表示加班
時?
: O/2.4*日薪/2
: 這應該是分前2小時和第3小時起的算法,不怎麼確定
: 也詢問過會計上面的數字代表的含意但也不清楚
: 因是照著大頭交代的,也都是大頭在管算薪的事 所以.....
: 不知道有沒有神人可以拆解
實際核算如下
表中上方為貴公司算法
下方為勞基法算法
所以O並非完全等於加班時數
https://i.imgur.com/tikAvZp.jpg
: 另再請問
: 一般算法應該是:前2小時 (時薪*1.34)*時數(如果時數不到一小時是不是可以 (時薪*1
.3
既然前面就不足2小時了,
就不會有第3小時的問題了
: 休息日上班以平日上班加班方式計算
: 例假日遇政府公告如颱風假不可預因素(且看了法規說明例假日是不可要求員工出勤,
除
: 再請問法規說明並無強制哪天是例假日或休息日 因為未強制及公司也沒特別說明,若
週?
: 且因沒強制規定公司均以普通加班的方式計算,且規避不說明哪天是休息日哪天是例假
日
: 麻煩前輩們了
休息日及例假日,
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即可
通常會在工作規則中敍明
加班費計算表
給您一張簡單的表參考
請自動將1.33及1.66
轉換成1又1/3 及1又2/3
https://i.imgur.com/6NoTVbz.jpg
希望有幫你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06.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0711641.A.3BA.html
※ 編輯: YUNCC (101.136.106.182 臺灣), 10/10/2019 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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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大提醒,已修正。
我真昏頭了 XD
希望不要誤導原Po
上表已重算,倍數就不糾結了
直接用4/3 及5/3來說明及計算較洽當
※ 編輯: YUNCC (101.136.106.182 臺灣), 10/11/2019 0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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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原圖是我自己當時在研究時
簡單做的備註說明
(我是從手機的照片找出來的,
懶得用手機重key XD
當然真正在計算時
不可以直接1.33或1.66
所以,我有補上說明,
請自動轉換了 XD
主要是讓原po能簡單的看出
不同情況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 編輯: YUNCC (101.136.106.182 臺灣), 10/11/2019 0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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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後來的補充說明
則核算起來跟勞基法算起來一樣喔
所以應該是
前2小時使用:2/3*時薪/2,
超過2小時的部分
使用(總加班時數-2)/2.4*時薪/2
你可以參考如下圖重算結果。
https://i.imgur.com/W31F22n.jpg
另外你所提休息日加班
工資應加倍發給的疑問
其實原休息日不必出勤
但公司會給薪水。
所以有加班會再計算額外的加班費
就是所謂的加倍,
請參考如下圖說明
https://i.imgur.com/EtF7LRU.jpg
希望這樣可以幫到你的忙 ~
※ 編輯: YUNCC (101.136.198.144 臺灣), 10/11/2019 1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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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日出勤是違法的沒錯喔!
可能我表達不清楚
上方內文所說
「休息日及例假日,
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即可
通常會在工作規則中敍明」
指的是「休息日」及「例假日」
在一個週期內各別要訂在那一天
只要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
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同意挪動
而非同意「例假日出勤」
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 編輯: YUNCC (101.136.198.144 臺灣), 10/12/2019 07: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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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假別有出勤
8個小時內都是直接給1天加班費
(要包含原來的當天薪資才是1+1)
若有超過8個小時要另外再算加班費
你如果覺得公司可能會算錯 少給
你把自己的加班時數記下來
用勞動局的來核算看看
有錯就去爭取吧,加班是賣肝錢
https://labweb.mol.gov.tw/index_2.html#holidaySet=false%2Cfalse%2Cfalse%2Cf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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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NCC (101.136.198.144 臺灣), 10/12/2019 10: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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