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受傷要休養八周,老闆要求下周上班..

看板Salary作者 (值得憂鬱的季節)時間5年前 (2019/01/10 20:27), 5年前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有鑑於自己親友最近發生職災,老闆也是很爛我就幫忙上網整理法條, 發現職災流程真的很複雜,簡單來說原PO朋友在工廠操作發生災害就是職災, 當然你朋友有沒有接受公司完整受訓流程,雇主有沒有過失等等的,日後再來追究。 依照職業衛生法第37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 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事業單位 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 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第三指出了一人以上需住院治療,我是不知道你朋友有沒有住院拉,不過是我 一定是要求住院(畢竟自己有保險可以請)。如果有住院老闆未通報就是違法囉!! 職災受傷者也可以是通報人,所以通報就對了,沒八小時通報勞檢會開罰單。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如果日後有打官司的需要,一定要去警察局報案,雙方做筆錄。 既然是職災了,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 第二十三條(預防事故之必要教育及訓練)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 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前項必要之教育及訓練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對於第 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從事工作老闆有沒有完整教育訓練,操作機器有沒有預防措施,例如旁邊有人督導之類, 這要日後打官司舉證了,但其實發生職災老闆都採無過失責任,所以老闆也 要自己證明他做的措施都非常安全。 最後,原PO朋友最重要的公傷假,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 職業災害補償—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係採雇主無過失補償責任。亦即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無 論雇主對於職業災害之發生有無故意或過失,雇主均應支付職業災害補償費用。依勞動基 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疾病或死亡時,雇主應依規定予 以補償。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 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工傷當然有工傷假囉,按照勞基法職災雇主是要給付受傷勞工休養期間的完整工資, 也就是底薪,如果你朋友底薪是23K,就老闆就只會付23K一個月給你。 小弟非法律出身,只是幫親友的過程中了解到一些法條,如有錯誤請指教。 拋磚引玉,希望有幫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7123252.A.482.html ※ 編輯: lovecut (122.116.5.46), 01/10/2019 20:32:22

01/10 20:30, 5年前 , 1F
還要看看你們公司有沒有工安人員...
01/10 20:30, 1F

01/10 20:33, 5年前 , 2F
如果小公司都不會有的,但安全衛生法詳細我就不懂了
01/10 20:33, 2F

01/10 21:38, 5年前 , 3F
跟大小無關,跟行業別有關,還有是否為專職
01/10 21:38, 3F

01/10 23:39, 5年前 , 4F
工廠的話應該都是屬於第一類非營造業
01/10 23:39, 4F

01/10 23:41, 5年前 , 5F
如果沒有工安人員就完蛋了XD 30人以下至少也要有個丙業啊
01/10 23:41, 5F

01/11 03:55, 5年前 , 6F
01/11 03:55, 6F
文章代碼(AID): #1SDpeqI2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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