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費以勞保投保額度(明顯低報)計算??

看板Salary作者 (銀白閃焰)時間5年前 (2018/12/05 19:45), 5年前編輯推噓15(15031)
留言46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如題 小弟剛於11/30被資遣 剛剛下午去領資遣費和最後一個月工資 但發現前雇主真的是坑到一個極致... 我每個月領的是底薪22000(法定最底薪) + 誤餐費80x天數 另外責任和勤務津貼那些 根據淡旺季時有時無就不談了 重點是有幾個很嚴重的坑點 1.我到職明明就是104/08/01 (薪水袋都還留著) 剛剛填離職相關手續,要確認勞保加保開始日 居然擅自跟我改成105/01/01 ?! (還跟我解釋說104年~105年他們有換行號 所以前面那四個月不算?!) (幹 你要避稅是你的問題吧 改行號轉保 服務地點單位薪資都一樣 年資不算?!) 2.資遣費居然用勞保投保額度15800在做計算?! 你投保低報本身就可能觸法了,計算員工資遣費 居然還敢用低報的勞保額度為準 ? 不是該用這半年來實際的薪資嗎?! 3.之所以會被資遣,是因為上周四11/29勞資協商 要我們簽新的勞雇契約 擅自把我從正職人員 更改為計時人員 並且每周工時最多多少 最少多少 根本沒有任何規範 還有許多私約和工作守則,明顯與勞基法牴觸 (比如說工作守則擅自把三四種不同種類的事業摻雜在一起,這樣有合法??) (還有四不像的保密敬業條例 說禁止跟任何公司外的人透漏自己薪資待遇 員工間也不得互相打探薪資待遇...幹一個民事契約比憲法還大就是了啦?!) 我當下認為這份合約我無法配合 隨即跟雇主說我無法簽這份合約 並有表明跟原來的待遇相差太大,雇主就跟我說那我不要做了反正我用處也不大。 我當下就表明 那麻煩請你以不適任資遣辦理 當下也簽訂會議備忘錄,說今天來領資遣費。 結果今天來又說是我自己不配合不要做的這不算資遣 資遣費只是意思意思給我算做個情面...WTF ?! 給資遣費但是不算資遣?! 哩喜勒工殺小?! 還嗆說如果[不想簽自願離職那你資遣費就不要領] 可以這樣嗎?? 要不是我自己有準備一份制式的離職申請單填好請他蓋章 他那份自願離職還不打算給我留存!! 甚至也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 4.特休假14天沒有折抵算給我,理由是說還沒到12/31...?!?! 無論任何理由離職 沒放完的特休假不是都應該要折算嗎? 就算是被解雇的 特休沒放完也要給啊?! 特休假年資怎麼算 又跟我跳針回到第一項在爭... 5.資遣費也沒照年資去計算幾個月 就跟我說"你的職等就是最多一個月" 但離職單上職務是什麼職等怎麼算 又給我空白 而且做了三年多 也從沒聽過公司內部有什麼職等制度 這樣是不是也有違法?? 以上 請大家指點迷津 這樣的資遣方法 是不是明顯有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57.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4010316.A.01B.html ※ 編輯: SilverFlare (36.233.57.156), 12/05/2018 19:50:34

12/05 19:51, 5年前 , 1F
要像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一樣大慈大悲
12/05 19:51, 1F

12/05 19:51, 5年前 , 2F
順著你老闆說的話做就對拉就當作功德
12/05 19:51, 2F

12/05 19:52, 5年前 , 3F
反串的可以不要鬧嗎
12/05 19:52, 3F

12/05 19:52, 5年前 , 4F
功德成神 功德多可以成佛再不濟當個土地公
12/05 19:52, 4F

12/05 19:53, 5年前 , 5F
勞保一堆公司低報 要嘛就你自己發現 勞工局就是擺設 不痛不
12/05 19:53, 5F

12/05 19:53, 5年前 , 6F
癢罰個幾萬 過了這波繼續找新人來低報
12/05 19:53, 6F

12/05 19:54, 5年前 , 7F
所以的確有違法?何況重點是 資遣是用用勞保投保額算?
12/05 19:54, 7F

12/05 19:55, 5年前 , 8F
不是明文規定該以最後半年的常態薪資之平均來算嗎??
12/05 19:55, 8F

12/05 19:59, 5年前 , 9F
真的受不了這種雇主耶,反正都要離職了也不怕撕破臉,去
12/05 19:59, 9F

12/05 19:59, 5年前 , 10F
銀行刷摺把薪資部分都勾出來,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辦一張
12/05 19:59, 10F

12/05 19:59, 5年前 , 11F
自然人憑證,在勞工局網站用自然人憑證查公司從哪一天開
12/05 19:59, 11F

12/05 19:59, 5年前 , 12F
始投保,保額是多少,有沒有晚投保,有沒有低報。資料
12/05 19:59, 12F

12/05 19:59, 5年前 , 13F
備齊就去申訴他,跟他追討他違法佔你便宜的話部分。
12/05 19:59, 13F
原來如此 感謝指點 另外 他健保也沒有跟我保 三年多來都是看我還在我爸眷屬那有保 就不跟我保健保 等我爸公司發現我早就不符合眷屬資格 給我退保之後 也還有近半年就是不保 我還要自己去保原戶籍地工會 繳費證明我全都有留存

12/05 20:00, 5年前 , 14F
我懂你很氣憤 但我覺得還是直接詢問政府相關單位最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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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02, 5年前 , 15F
沒有雇主資遣費會用投保保額計算的,因為完全合法的公司
12/05 20:02, 15F

12/05 20:02, 5年前 , 16F
保額會高於你的薪資。
12/05 20:02, 16F
對啊 因為低報根本就是違法 這大家都知道 他還敢明目張膽用低報的投保額度算資遣費 真的是大開眼界

12/05 20:04, 5年前 , 17F
健保保在公會,雇主負擔的部分也可以跟他追討
12/05 20:04, 17F
※ 編輯: SilverFlare (36.233.57.156), 12/05/2018 20:05:09

12/05 20:06, 5年前 , 18F
你去申請一張自然人憑證,當場就可以拿到,在網站上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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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06, 5年前 , 19F
接調資料出來,你歷年所有的投保紀錄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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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08, 5年前 , 20F
了解 除了自然人憑證 還要準備什麼??
12/05 20:08, 20F

12/05 20:09, 5年前 , 21F
自然人憑證是讓你先確認雇主違法,我們先準備好相關資
12/05 20:09, 21F

12/05 20:09, 5年前 , 22F
料表,申訴的時候一次打趴他。
12/05 20:09, 22F

12/05 20:10, 5年前 , 23F
一定要讓他為了省這一點資遣費,付出更大的代價。
12/05 20:10, 23F

12/05 20:16, 5年前 , 24F
OK 申請自然人憑證只要帶身分證去戶政事務所就好了?
12/05 20:16, 24F

12/05 20:18, 5年前 , 25F
對,帶身份證就好。現場等一會兒就可以拿。
12/05 20:18, 25F

12/05 20:20, 5年前 , 26F
最近有空整理一下,薪資入帳紀錄、薪資明細、薪水袋……
12/05 20:20, 26F

12/05 20:20, 5年前 , 27F
把有的東西都整理起來。然後檢視自己的通訊軟體line和ma
12/05 20:20, 27F

12/05 20:20, 5年前 , 28F
il看看有沒有足以佐證的相關資料,全部都先整理備齊。
12/05 20:20, 28F

12/05 20:39, 5年前 , 29F
對了,借這個我想問一下,每個月勞保低報下,保費也
12/05 20:39, 29F

12/05 20:39, 5年前 , 30F
少繳,那這3年的保費差額會被勞保局追徵嗎?
12/05 20:39, 30F

12/05 20:40, 5年前 , 31F
不會。雇主勞保的部分也不會被追討,只會追勞退。
12/05 20:40, 31F

12/05 20:41, 5年前 , 32F
不過勞保局可以對雇主開罰
12/05 20:41, 32F

12/05 20:44, 5年前 , 33F
資遣是以平均實得薪資計算
12/05 20:44, 33F

12/05 21:50, 5年前 , 34F
直接申訴,呼伊死
12/05 21:50, 34F

12/05 22:22, 5年前 , 35F
不爽他就資料整理一下直接檢舉他哈哈
12/05 22:22, 35F

12/06 04:33, 5年前 , 36F
五年內低報的差額都可以討
12/06 04:33, 36F

12/06 06:48, 5年前 , 37F
吉他
12/06 06:48, 37F

12/06 07:06, 5年前 , 38F
先去市府法律諮詢,再想清楚應該怎麼做,時效過了你就很
12/06 07:06, 38F

12/06 07:06, 5年前 , 39F
難請求了
12/06 07:06, 39F

12/06 08:02, 5年前 , 40F
時效到什麼時候 起始點怎麼算
12/06 08:02, 40F

12/06 09:56, 5年前 , 41F
個人權利行使申訴,時效是5年。
12/06 09:56, 41F

12/06 13:38, 5年前 , 42F
去勞保局申請投保資料,不用再申請自然人憑證。離職談判用
12/06 13:38, 42F

12/06 13:38, 5年前 , 43F
公司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請求雇主開立非志
12/06 13:38, 43F

12/06 13:38, 5年前 , 44F
願離職書並請求資遣費。還可以要求雇主返還高薪低報差額,
12/06 13:38, 44F

12/06 13:38, 5年前 , 45F
順帶檢舉雇主勞健保和勞退低報。反正你的武器很多,失業了
12/06 13:38, 45F

12/06 13:38, 5年前 , 46F
也有很多時間陪他玩!
12/06 13:38, 46F
文章代碼(AID): #1S1xfC0R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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