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出檢舉為何無法得知罰款金額?

看板Salary作者 (145×154÷DB7)時間6年前 (2018/06/29 16:48), 編輯推噓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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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勞退部分就可以罰兩萬以上了吧?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的規定,須在到職七天 內 完成通知勞保局提撥的手續,違反的話可以依照第49條罰款兩萬到十萬。另外勞保局自 己 電話跟我說勞保罰4倍,就業保險罰10倍他們都有開罰,這樣怎麼算也不可能1200 阿 == 勞保罰4倍,是指高薪低報,那就代表你有勞保,只是被低報了 但你又說你沒有... 未參加就業保險,則以查定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十倍罰鍰 重點是,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如雇主已經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不需另外申報其參加就業保險,會自動將其納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 也就是你不可能存在有勞保,卻沒有就保的情形... 可能是你聽錯了 我明白你很氣很不爽,但台灣就是對老板責任沒有立法,你不爽也沒用 有次座談我有問,為什麼不用國稅局的資料去勾稽勞保 有薪資所得,扣掉公保、軍保。 就應該要是勞、漁、農保的保險人 (事實上,國保就是用這樣捉,沒有軍、公、勞、漁、農保的人就會收到國保單) 也就是只要是有收入,卻保國保的人,就代表顧主未投保 而且用收入也可以推算是不是有高薪低報 結論是,不可能,因為這樣會讓企業界恐慌,會大幅提高人力成本 回到你這案,這國家連勞保不保都不想捉了,你還期待會有刑責嗎? 美國、德國、韓國、日本都有針對老板要求超時工作有刑責 但台灣不可能,那個部長敢提案,準備回家當家長吧 -- 小美上初中的時候,教數學的女老師就告訴她說:以後長大找男朋友要找腳比較大的。 為什麼呢? 小美疑惑地問到。 數學老師推了下眼鏡說:因為小角對小邊,大角對大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48.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0262088.A.FCF.html

06/29 17:08, 6年前 , 1F
上網爆料還比較快
06/29 17:08, 1F

06/29 20:08, 6年前 , 2F
政府不站在勞工這邊,做再多努力都是屁
06/29 20:08, 2F

06/29 20:29, 6年前 , 3F
就算檢舉 罰款真的很輕
06/29 20:29, 3F

06/30 00:06, 6年前 , 4F
台灣不要學外國,真的處罰老闆讓他坐牢,那麼這些公司都消失.
06/30 00:06, 4F

06/30 00:06, 6年前 , 5F
你再去慢慢找工作吧.
06/30 00:06, 5F

06/30 00:35, 6年前 , 6F
原po沒聽錯 是你又錯了...請看勞保條例72條
06/30 00:35, 6F

06/30 00:38, 6年前 , 7F
除了高薪低報 未加勞保一樣是罰應繳金額4倍 自到職日算
06/30 00:38, 7F

06/30 00:38, 6年前 , 8F
到離職日
06/30 00:38, 8F

06/30 01:03, 6年前 , 9F
四樓太好笑,老闆守規矩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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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01:23, 6年前 , 10F
你的法律知識真豐富~謝謝你詳細的回答,看來我只能
06/30 01:23, 10F

06/30 01:23, 6年前 , 11F
期許台灣有變好的一天了
06/30 01:23, 11F

06/30 06:37, 6年前 , 12F
四樓真的讓我大開眼界,那四樓怎麼不無償工作,積功德同
06/30 06:37, 12F

06/30 06:37, 6年前 , 13F
時幫老闆省錢?笑死
06/30 06:37, 13F
文章代碼(AID): #1RDV98_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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