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前特休問題

看板Salary作者 (花田)時間6年前 (2018/03/26 13:14), 編輯推噓1(1020)
留言21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想請教版上各位 本人103/7到職 公司採年度制計算特休 每年年底沒休完也沒補錢 隔年重新起算 現在我想要離職 103/7到現在已任職超過三年 是否可以在離職前休完14天? 因為我打去勞工局問說106/7~現在未滿一年 滿三年的特休14天要按比例換算 至於怎麼換要跟公司協商 但我看板上的說法是可以休滿14天 想請問這樣情況正確的處理方法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76.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2041287.A.FA4.html

03/26 13:50, 6年前 , 1F
休好休滿,要走的人最大
03/26 13:50, 1F

03/26 13:52, 6年前 , 2F
特休是休過去一年的不是?建議你向勞工局把疑點再問清楚,
03/26 13:52, 2F

03/26 13:52, 6年前 , 3F
有時他們回答你的不一定是資深人員
03/26 13:52, 3F

03/26 13:54, 6年前 , 4F
你滿三年應該是休10507-10607的特休吧
03/26 13:54, 4F

03/26 14:45, 6年前 , 5F
沒修完沒補錢就違法了 會違法的公司你就算找到合法的計算
03/26 14:45, 5F

03/26 14:46, 6年前 , 6F
方式也不見得就會放你去休
03/26 14:46, 6F

03/26 14:49, 6年前 , 7F
首先,特休是因年資達到標準而得到的有薪休假,未休完可以
03/26 14:49, 7F

03/26 14:49, 6年前 , 8F
換錢,公司歸零是違法的(像禮券不能過期無效是一樣的道理
03/26 14:49, 8F

03/26 14:49, 6年前 , 9F
),所以在104/7時得到7天,在105/7又得到7天,106/7因新制
03/26 14:49, 9F

03/26 14:49, 6年前 , 10F
勞基法又得到14天,離職用周年制算(曆年制是要照比例提前
03/26 14:49, 10F

03/26 14:49, 6年前 , 11F
給假的),你自已算28天扣掉已休天數,就是公司欠你的,可
03/26 14:49, 11F

03/26 14:49, 6年前 , 12F
以換錢,也可以休一休後再上一天班離職(中間休假的部分公
03/26 14:49, 12F

03/26 14:49, 6年前 , 13F
司還是要幫你勞保與勞退提撥,且健保是以該月最後一天所
03/26 14:49, 13F

03/26 14:49, 6年前 , 14F
在計費,也就是月底有上班公司幫你付健保,離職就自已付),
03/26 14:49, 14F

03/26 14:49, 6年前 , 15F
儘量跟公司爭取,不然就直接吉到勞工局去
03/26 14:49, 15F

03/26 15:13, 6年前 , 16F
應該是說這14天沒休完按比例換算金錢補發給你
03/26 15:13, 16F

03/26 15:15, 6年前 , 17F
不過我覺得你應該先問人資再來發問說有疑問的部分
03/26 15:15, 17F

03/26 15:33, 6年前 , 18F
勞基法第38條:「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
03/26 15:33, 18F

03/26 15:33, 6年前 , 19F
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沒有照比例的問題,且
03/26 15:33, 19F

03/26 15:33, 6年前 , 20F
按第7條「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前
03/26 15:33, 20F

03/26 15:33, 6年前 , 21F
述被歸零的特休,你是求償有據
03/26 15:33, 21F
文章代碼(AID): #1Qk877-a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Qk877-a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