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鮮人需要學勞基法嗎

看板Salary作者 (workforce)時間7年前 (2017/04/23 23:33), 7年前編輯推噓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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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imatoi (纏)》之銘言: : 有時看ptt的文章 : 發現有些權益跟規範是否合法 自己根本一無所知(羞愧 : 作為社會新鮮人 是否應該了解基本權益 : 目前找到一本書 : 勞動基準法輕鬆學-2016增修版 : 不知板上各位前輩是否推薦 還是有相關資料文章可看 謝謝 > <" 先說抱歉不是要洗文章orz 只是想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小弟也是出社會後到相關產業才懂勞基法, 第一份工作本來是業務, 做第二個月老闆就說原本底薪25K改成底薪10K加獎金, 要不要做隨便你, 那時候也就傻傻的自己離職了, 也覺得無法接受就離開沒啥好奇怪的, 後來再做別的工作聽同事講才知道什麼叫資遣費跟謀職假... 我想說的是, 勞基法跟很多勞動法令是國家幫勞資雙方所定的團體協約, 也是勞動條件的最低基準, 而不是「標準」, 如邱駿彥教授常講的, 日本的勞基法除了一樣是勞動條件最低標準,還訂定了 「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不能以此基準為理由來降低勞動條件, 大家要努力的去向上提升」的字眼(不過日本勞動環境也是很多問題)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基準在哪裡, 又該如何向上提升呢? 人的一生應該有將近三分之二的時間在工作(如果沒有那應該很幸運) 有能力的人或許可以在有很好條件的公司工作, 那基本上不care這些「基準」倒無所謂, 但普遍的勞工或許只能做略高於勞動基準的職務, 那麼勞基法就顯得很重要了, 就算不敢去爭取,也要知道自己吃了哪些虧, 知道該搜集哪些證據,避免日後想到要爭取卻求償無門。 總統叫勞工要自己去爭取不要讓政府公親變事主, 先不論這句話是玩笑話還是冷血的心聲, 某方面來講的確有道理, 畢竟勞資爭議出現時, 勞工要獲得自己的權益,只能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甚訴訟, 我們能期待政府為勞工做什麼? 還不就罰罰錢了事, 法院還沒判決老闆應該要還給勞工資遣費或工資以前, 勞工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 資方或許有能力跟時間跟勞工耗, 但失去經濟能力又孤立無援的勞工,有多少人有辦法爭取到自己的權益? 所以,給資方們最大壓力的不會是勞檢(反正也沒罰多少錢) 而是勞工團結的力量, 截至105年底,台灣的企業工會數量不過才924個, (來源:https://goo.gl/8p5mG2) 跟數百萬的事業單位比起來真的少得不可思議, 其中又有多少根本是資方工會, 我想,企業也寧可大家把勞動議題的焦點放在勞基法修法上, 而非讓勞工意識到團結權跟爭議權的威力吧。 離題太多, 總之,應該要感謝民進黨政府一例一休的修法, 讓大家越來越重視勞基法, 很多塵封的法令早在一例一休以前就存在, 也是修法後大家才注意到, 另外也讓我們知道,誰來主政或誰是最大黨,好像都沒差...... -- 労働力量,來自我們的能量。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7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2961616.A.681.html ※ 編輯: workforce (219.85.173.132), 04/23/2017 23: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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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納入課綱,還要期中末考,凝結勞工權益知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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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才會共同基本認知,但是沒這麼做,應該也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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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政府不能主動教學生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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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認為是家庭教育的失敗,從你我這一代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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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教導小孩如何在外面職場重視自身權益,就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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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些法律常識一樣,不要像我們上一代默默叫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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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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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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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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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真重要 不過台灣要反轉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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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例一休?有聽錯嗎?為何不直接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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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例沒辦法騙加班費(除非你跟老闆私下僑) 1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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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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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地板 希望社會有這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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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k業務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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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_CbGQ1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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