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勞資爭議你不可不知道的事

看板Salary作者 (@)時間7年前 (2016/11/25 17:3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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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方可能會出於安撫說一些讓員工聽信於他們的話術,所以這邊時效性真的很重要,例如 : 公司同意給付你多少金額應該主張匯入帳戶後再行簽立文書,否則就會像我手邊這件,簽 這邊很困難 公司可能會主張你簽了我在付 也可能會主張統一作業,或者發薪日會給付 另外 勞基法17條: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9條: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這邊特別說明工資不是資遣費 所以資遣費公司可以拖30天在給你 : 了名,公司不給錢,還必須訟爭→ 說真的,一般有限公司來說...公司無財產,且不能及 : 於負責人的情況下,大不了關掉再開一家...你就算知道老闆同一個,也還是求償無門。 : 所以第四點當然就是遇到這種地域倒楣鬼事件,不要再想我還要拿更多,小心資方來個玉 : 石俱焚就會跟我前一段寫的一樣.. : 祝福並期許未來大家追求的公平正義都能獲得實現。 -- 30天他跑了,就.........@@ 這就是台灣的法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2.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0066229.A.221.html

11/26 01:03, , 1F
總之,玉石俱焚的話一毛都沒了...
11/26 01:0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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