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般pt離職

看板Salary作者 (花瓶)時間8年前 (2016/04/17 11:15),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版上各位, 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只是一般時薪工讀生要離職, (月中已告知做到月底) 老闆卻說要自己找到人(?), 才能夠離開, 這很沒有邏輯跟規定吧!!!!?? 第一,我認為整個公司有能力且有時間再找到人 第二,要離職員工找到頂替的人也未免太傻眼了,都已經提前告知了 還是這是淺規則.....? 第三,公司擺明就是沒找到人不讓我走 如果提早走薪水可能拿不到(10號領薪水) 拜託版上各位幫幫我 要怎麼做才會有拿到薪水又可以全身而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93.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0862932.A.759.html

04/17 11:19, , 1F
不用理他,那還要自己找人?
04/17 11:19, 1F

04/17 11:28, , 2F
沒有這規定,人不用你找,做幾天就領幾天薪水
04/17 11:28, 2F

04/17 11:30, , 3F
如果過了發薪日未入帳剛好可以當拖欠薪資證據~
04/17 11:30, 3F

04/17 11:34, , 4F
可是他的漏洞就是領現金.....
04/17 11:34, 4F

04/17 11:34, , 5F
當天去當面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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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1:42, , 6F
錄音蒐證如何?
04/17 11:42, 6F

04/17 12:03, , 7F
離職只要提前告知天數即可,保留自己上班時數證明,次月
04/17 12:03, 7F

04/17 12:03, , 8F
10號直接當面去領薪,不給就上勞委會走調解。
04/17 12:03, 8F

04/17 12:29, , 9F
領現金更好啊,他絕對拿不出薪資發放的證明。
04/17 12:29, 9F

04/17 12:32, , 10F
要先熟悉勞動法規,了解自身權利義務...
04/17 12:32, 10F

04/23 06:35, , 11F
PT喔 當年我離職單甩在經理桌上隔天就放鳥了
04/23 06:35,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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