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公司,你們怎麼看
首次PO文,文略長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回想起應徵上的感覺,
真的覺得能夠有機會在上市上櫃的大公司工作是很好的運氣,要好好珍惜。
剛進公司時只想在最短時間內學好、能夠快點替公司作出一點產值不要成為負累。
目前工作了將近兩年的時間,隨著年紀的增長視野也變廣了,
開始明白有些事似乎並不適用於「吃虧就是佔便宜」這句老話。
先來說說工作性質及福利:
工時平日9小時,假日幸運的話10小時,
包晚餐,但吃飯休息時間永遠不到半小時。
遲到早退一分鐘扣400元整,想休假日就得拿雙倍假來補,
三節除年終外為7-11禮券500元以及購買自家商品的500元抵用券;
絕對責任制、逢大日可能一整個月的週末都在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連續12小時的all班;
月休八天,但規定該補的絕對不補,例如國定假日以及最近的選舉假。
真正覺醒的導火線,
是在勞基法規定每個月可多休6天後(因業態關係將減少的工時換算為休假),
主管緊急召開沒有員工聲音的員工大會。
會議內容在要求員工簽下薪資結構變更的單子,
維持法律中規定可多休6天的福利,但前提是取消過年應有的雙倍假。
在催促與一陣沈默後員工簽了不合理的單子,
後經討論覺得這樣是一種變向減薪,想取回簽訂的單子,
卻被公司法律顧問提出「拿回單子不犯法、但會使得其他員工沒6天假」駁回。
之後找公司主管討論,統一得到「這些都合法」的官方回應,
覺得對公司失望透頂並默哀那被偷走的兩天假。
而在員工大會後的年終考核,在相同績效及年資的情況下,
反彈最大的同事A僅被調整了1000元的薪資,
另外反彈的同事B調整了2000元薪資,
默不吭聲的同事C則增加幅度最大、被調整了3000元薪資。
老實說同事A對於公司的貢獻是大家有目共睹,
比較刁或是困難的案子也通常由同事A處理,且與同事B績效考核的成績也相同,
但僅僅是因為員工大會時表達自己的疑問,所以受到了公司的懲罰。
感謝大家有耐心的看到了這裏
如前面所說,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想請教對於所謂「看看更悲慘的人,你已經很幸福了」
這種奴性難道是認識這個社會該有所覺悟嗎?
現在天天上班,天天覺得好痛苦,
希望各位在職場打滾許久的前輩能夠點醒混亂的我,真的感謝大家(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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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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