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事幫忙收拾,東西不見要我賠錢
※ 引述《boayeye (happy )》之銘言:
: 小的從事醫護工作,在服務A客人途中,經主管同意去服務B客人,A客人由四位同事服務
: ,服務完B客人後,A客人治療時所用的東西同事說收好了。
: 隔天同事說A客人用的東西不見,這東西半年內被新人弄丟四次,同事問我有沒看到,因
: 為我根本沒機會收東西,所以根本沒看到也不可能丟掉。
: 主管跟我說那東西很貴,要5000元問我同意分兩個月從薪水裡面扣嗎?
5千是該物品的全部價錢還是部份價錢? 若是部份的話,占多少比例?
: 我要求調監視器,看到底是誰弄丟的。
: 主管說我沒交接,沒要求別人把這東西收好,有責任!
的確有責任,但經手過該東西的另外四位同事也都有責任
假如東西總價是五千那你賠的錢不到一千(還要算上折舊)
: 說我沒當天發現不見去追這東西,所以要賠錢,
: 因為之前一樣的東西不見好幾次,現在莫名不見,賴在我頭上,我還懷疑可能藉此因為之
: 前東西弄丟要賴我身上。
: 這5000硬要我賠,我一定會離職。
: 不知道大家會怎麼處理比較好?
你既然有離職的決心,那就沒什麼好怕的
依照勞基法公司不能"扣"你的薪來賠東西
正確程序是公司發全薪給你,再跟你索賠.
你若不想吞下去想爭到底,請注意以下幾個點:
1.要賠就所有經手過的人都照比例賠,而且東西還要算上折舊,不是賠市價
2.不同意自願離職,公司要你離就必需資遣你,給你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3.公司說要好聚好散要你賠全額或要你自願離職請堅定拒絕
4.若公司硬是扣你薪水,就申請調解
5.若公司調你到外地或是調動你的工作時間,請拒絕,若因此要你離職請見第2點
6.所有"找你談談"的內容都錄音
7.現在開始備份打卡記錄
8.不要理會任何軟的硬的言語攻勢, 什麼"讓你在業界混不下去"或
"你若願意賠/自行離職,我可以幫你介紹新工作/升你職"之類的
話都是假的,只有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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