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的辭職石沉大海……
以下是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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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朋友介紹給我新工作,因此打算提離職,
沒想到卻遇上有點尷尬的狀況。
朋友那邊希望我盡量早點去上班,
於是我在這週一(11/26)就把辭呈交給總監的助理。
公司的潛規則是所有要給總監的東西,都要經過總監助理再交給她,
原因是總監是一個非常非常忙碌的人,此外她不喜歡別人擅自放簽呈在她桌上。
這陣子與她共事,能和她溝通討論公事的時間,甚至見得到她的時間,少得可憐,
也導致每項工作的進度都很慢,
要請總監確認的東西卡在那裡一兩個禮拜也不希奇,卡到石沉大海都很常見,
這也是我會有離職念頭的原因之一,因為做起事情太沒效率了!
然而週一我將辭呈交給助理後,
週二卻發現助理根本沒交給總監(可能是助理認為總監太忙不適合交),
於是我週二直接寫信跟總監說離職的事情,
週二總監在我下班時匆匆丟下一句話:
“你那件事情我今天沒時間找你談,明天會找你!”
於是週三……過去了……週四……過去了……今天週五了……
就如同之前那些被拖延的工作……我的辭職信也彷彿石沉大海……
巧的是,其實我遞上辭呈的那一天,也就是週一11/26,
是我到職剛滿三個月的日子,因為我是8/27到職的!
依據勞基法的話是可以不必提前告知就離職,
不過現在已經被拖過了……就算了……
而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離職,應該在10天前提出,
這個10天應該從週一算起嗎?還是從總監有空找我談的那天算起?
如果總監一直拖,像之前一項工作可以拖一兩星期那樣拖……
那我不就不知道何時才走得了……
直到現在忙碌的總監都沒找我談,時間一天一天過去,
朋友問我何時可上班我也給不出答案……
有沒有人知道這種尷尬的狀況該怎麼辦……
難道只要主管一直拖……員工就得在公司耗著走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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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05.61
※ 編輯: karo 來自: 211.21.105.61 (11/3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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