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忠謀:堅決反對台積電員工長期超時工作
※ 引述《luckbear (小豆)》之銘言:
: 台積電(2330-TW)(TSM-US)董事長暨執行長張忠謀今(23)日對員工發表關於「工作時間」
: 談話,並提出了「努力工作、健康而平衡的生活」這2個原則。同時,發表兩個贊成;一
: 個不反對;以及堅決反對「同仁長期超時工作」等三個堅決反對。
: 他說,台積電贊成主管與同仁要共同思考怎麼增進每個同仁的工作效率與成效,思考出來
: 後就要去執行。工作效率與成效往往比工作時間更重要!台積電贊成因為工作需要,在主
: 管及同仁雙方的同意下,同仁若加班工作,應該依照勞基法規定,請領加班費或是申請補
: 休。
或,申請補休,但,主管與同仁間協調結果,主管同意下,往往....
: 其次,台積電不反對同仁因為對工作有興趣,自願在下班後留在公司工作,以強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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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力。儘管如此,仍然希望同仁每週在公司工作不要超過5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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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這兩句的解釋挺有意思的
自願工作:非加班,不發錢
每周在公司工作不要超過50小時,此 "工作" 的意涵是
1. 加班工作
2. 自願留下工作
3. 正常8小時 + 不論是加班或者是自願留下工作
4. 正常8小時 + 不論是加班或者是自願留下工作 + 周末在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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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積電堅決反對主管要求同仁加班,但是又不核發加班費或不給予補休。也反對即使有加
: 班費,同仁長期超時工作。也反對同仁受主管或同儕影響,而感覺非要長時間待在公司不
: 可。
台積電是無話可說啦,但一堆東施效顰的____鳥公司
其沒學過法律不知會被告的人資會如何解釋這些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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