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預告天數
因為內部改組決定離職,得知勞基法內有預告天數的規定,
如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需於20日前向雇主提出。
我的情況是中間離職後回鍋公司,中間勞保有斷兩個月,
如果依照投保証明,是否年資從零計算亦或是累積的呢?
又是否我能依照未滿一年的身分,十日內提出離職呢?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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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7.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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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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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沒有特休,請問這點是否可以立腳呢?
※ 編輯: ChocoWafer 來自: 36.237.52.51 (11/02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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