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突然被資遣 該如何要到合理的遣散費

看板Salary作者 (德州家康)時間11年前 (2012/10/03 21:3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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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本來在一家安親班當安親老師 實際年資1年10個月 就在朋友感冒發燒請病假當天晚上 突然被老闆電話告知不用來了 (老闆已經先暗中請到新老師) 對方說會額外給一個月的薪水 但朋友有去查了資料 說遣散費以過去六個月平均實領薪水去算一個月月薪 另外有20天的預告薪資 對方約 10/11 要她過去領薪水 但是問老闆怎樣計算對方都絕口不提 要她過去領錢就是了 且有講不會給預告工資 多給妳一個月已經很好之類的話 朋友有提到有去勞工局查資料 對方也是態度很強硬說勞工局懂什麼 避免到時候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想先上來請教版友 1. 朋友的老闆平常以現金支付薪水 實際領月薪25500 但是勞健保投保卻以最低薪資去保 在沒有薪資證明的情況下 談判前該如何自保? 2. 對方不打算給預告工資 因為太突然也沒辦法拿到老闆突然告知的證據 這部份的錢有辦法拿到嗎? (有打卡紀錄 但是也在對方手上) 3. 九月因為開學學生量大增 照她們的協議是超過一定人數之後 每多一個學生 薪水+500 所以九月份薪水會到30500 但是現在對方卻以有幫她請一個助教為理由要扣薪水 不過問老闆會扣多少也不講 (實際上八月份就有助教了 但是當時也沒扣薪水) 但請助教並非朋友要求 是他們公司本來就有這樣的慣例 要以這理由扣薪水是否不合理 甚至違反勞基法? 是否有辦法堅持不給扣錢? 題外話 對於勞健保以最低薪資而沒有按照實際薪資投保 有辦法搞他們補習班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2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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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證據很難搞(叫同事錄音錄影?)
10/03 23:1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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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去勞工局陳情後, 老闆要自己證明"告知"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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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工局會要求雙方先協調
10/03 23:22, 3F
文章代碼(AID): #1GR3wr_1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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