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之前短期的工作要不要寫出來
※ 引述《a83h45566 (5566之友)》之銘言:
: ※ 引述《charling (charling)》之銘言:
: : 想問為什麼不要寫出來呢??
: : 本人前陣子有個工作滿想要的
: : 但對方好像聽到我現在正在做某個短期的臨時工就面有難色
: 說一下我今天早上的情況
: 今日我們這裡淹大水(當然這是我個人狀況 不甘公司的事情)
: 我還是履行了答應面試的時間
: 跑去面試
: 結果在辦公室裡等了2個小時
: 就在滿2個小時的當下
: 我和其他應徵者聽到後方一位面試官對一位助理說
: (說很大聲 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因為就這一句特別大聲 )
: 面試官:阿這個人上一份工作才做2個月而已 找來幹嘛
: 然後過20秒助理就跑來前面跟我說
: 不好意思喔 主管說會在通知你(就是你可以滾了的意思= = )
: 當下真的還蠻難堪的
: 其實很多公司都對你的上一份工作離職原因 做了多久
: 都視為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 以前我一直覺得誠實為上策
: 可是這幾年不論是工作上還是換工作
: 都讓我覺得
: 或許我們應該要做一點調整比較好
: 你認知的理所當然
: 他或許會覺得
: 那只是你的理由而已
: 他就是認為我們這種短期離職的或短期工作的
: 就是草莓 就是沒定性
: 這次找工作被洗臉個幾次
: 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 上一份工作只做2個月是事實
: 他們也只看的到這個事實
: 其他原因 都只是理由了
經由大家的意見
我終於決定把履歷上的短期工作給刪掉了
果然
之前誠實了那麼久
只有2家面試機會
昨天才一改履歷
馬上3家公司找我去面試了
今天去了第一家
問題來了= =
他要我繳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那我這樣可以給他我再上一份的離職證明嗎
前一份短期的工作
我沒有拿到離職證明
在更之前的那一份工作
也就是我寫在履歷上的那份工作
有離職證明
我是否只要拿那一份的出來讓他知道我沒有在其他公司的勞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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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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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7:40, , 1F
06/13 17:40, 1F
恩
我主要是想要問
我可不可以就履歷寫我做的比較長的那一份工作
繳交離職證明也繳交長的那一份
短的那一份就工作就當作沒發生過.......
※ 編輯: a83h45566 來自: 59.115.0.162 (06/13 17:51)
推
06/13 17:5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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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保......
※ 編輯: a83h45566 來自: 59.115.0.162 (06/13 18:02)
推
06/13 18:30,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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