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勞退新制??

看板Salary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06/18 21:2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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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ppymeal (Happy)》之銘言: : ※ 引述《blacksend (black)》之銘言: : : 我朋友他原本薪水是32000~後來因應勞退新制調整成33900 : : 也就是扣掉6%公司提撥後.每個月還是領跟之前一樣的 : : 可也有聽到有就從薪水扣.雖然說老了可以領回.可是每個月還是少2000耶 : : 我們公司是還沒有公佈.大家的公司政策如何呢 : 請問大家 以上面的case來說 因應勞退新制調整成33900 員工應該比較吃虧吧 : 我的想法是 雖然每個月領的沒有差別 約32000 : 但是被扣稅的時候就得依照33900來計算 而非實領的32000 : 我這樣想對嗎? 當然不對 依照現行制度: 經常性收入(如月薪) = 提報薪資 = 經常性收入部份之薪資所得 也就是,如果你今年月薪所得為32000*12=384000 那麼扣繳憑單的月薪薪資所得就是384000 而公司幫你提撥的則是32000*6%*12=23040,與你的薪資所得沒有也不應該有關係. 總之,公司不可以從員工薪資中提撥6%. 以下提供一份Q&A,摘自94.06.17的經濟日報. -- 讀者問:妹妹在花蓮一家水電行工作,員工大約有十多人,公司為節省成本將部分員工的 勞保遷出至公會,薪水也由月薪制改為日薪,即有工作才有支薪,假日不支薪,且聽說7月 後公司要提撥的6%是由員工自己的薪資裡扣除,碰到這樣違法的公司,員工該如何自救? A:勞工退休金提撥係屬雇主責任,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以 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撥率按月為勞工提撥退休金,所提撥之退休金非含於工資中, 亦非扣自勞工工資,係於每月工資以外另為其提撥之。 雇主如果減薪或將應提撥的退休金內含在勞工薪資中是違反規定的,勞保局將依該條例 第53條之規定處以罰則。另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之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 主如未履行之,勞工可檢具相關資料逕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或社 會局)申訴,雇主將可能依該法第79條之罰則受處分,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之 罰鍰。 新制使雇主僱用資深員工之成本提高,雇主若任意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 第14條規定,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或向法院提起「確認僱用關係存在」之訴,勞委會 將提供法律諮詢及訴訟補助等之協助。 -- 呼籲一下,現在有很多公開資源向及刊物供廣大勞工朋友作諮詢與了解. 有相關問題時切勿積非成是以訛傳訛甚至忍氣吞聲了事喔!! 以上,有問題歡迎來信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1.245

03/26 20:22, , 1F
文章代碼(AID): #12j21P_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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