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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請站長 "明示" 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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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這個網頁的下方. http://wenbi.ttnet.net/cshow_html.jsp/%afS%ae%ed%b3%f5%a9%d2%b7%d3%a9%fa%b3%5d%b3%c6-%c5%e7%b6r%b5%a7-%c5%e7%b6r%be%b9/SS/cartno/-14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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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kkoowwee1102您好,感謝閣下多次去函教育部指教本站,. 關於刊登徵才啟事一案,經本站透過台大計中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洽詢,. 確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所規範者為刊登徵才啟事的雇主,. 違反此法條的法律責任亦為雇主負擔,. 並非刊登的平台,如報紙、網站、BBS等,要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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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講的都對. 不過我個人的看法是. 某些工作確實男女有別,像展場的 show girl,你覺得show boy可以用嗎?. 大賣場的臨時搬運工不限男女,但我想絕大多數的女生並不合適. 男女天生就有差異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我在PT版找工作,如果工作性質特殊我寧可雇主事先註明性別. 不然浪費我的時間
(還有9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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