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質疑] 站規不完備,讓使用者讀完後仍會觸犯站規
※ 引述《NetBook (NetBook)》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D_Finance 看板 #1JkX2MXR ]
: 作者: NetBook (NetBook) 看板: ID_Finance
: 標題: Re: [申訴] coon182檢舉案
: 時間: Mon Jul 7 11:14:27 2014
: 很明顯的你心虛了,迴避我所提的問題。
: 1.請問哪一個user,會在發文之前,把你所做的判例全數看完,然後再發文?
: 因為沒有人會去做這種事,所以我在此提醒你,身為執法者,請先將遊戲規則
: 訂清楚,不然我怎麼知道,張貼新聞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會被你判定叫做
: "蓄意利用他人著作以更動帳號數值獲取利益者"
: 你所謂的蓄意利用的構成條件,根本是你自己的自由心證,和我所認知的完全
: 不同。所以我一再重覆提出這個問題。
不好意思,我就是你說的User,我確實花了一點時間在研究判例,到
現在還沒研究完。
遊戲規則早就定的很清楚,我無法理解一個人在違規後才來吵規則不
清楚,是什麼心態?
"蓄意利用他人著作以更動帳號數值獲取利益者"很簡單,你只是單純
把別人的著作拿來複製貼上,藉此賺文章數,這就是蓄意利用。
倘若你是引用一小段,寫出的心得比引用的部份多出很多,那就不算
是蓄意利用了。
: 2.就是因為你在這麼重要的一個地方,不在你的至底站規,詳加去做你的解釋
: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觸犯你的法,而今後還是會有人,在看完你的至底站規後,
: 和我做同樣的行為,以至於被你的規定處罰。
不清楚什麼樣是違法可以問,而不是做了才來說嘴。
就好比你在現實世界犯法,有多少警察會說這樣是違法的,然後僅勸
戒不法辦?我想也只有小案或是私情才放縱吧,當然關說例外。
自己不知法,犯了法才來怪立法者、執法者?
: 3.你對於不當更度數值,這個認知,和我明顯不同。所以我提醒你必須將你的遊戲
: 規則訂清楚,否則以後還是有人會因為你不明確的至底站規,觸犯你的法律。
所以呢?違法者與執法者認知不同就代表無罪?
: 4.我怎麼知道你哪一條判例是我可以做的、你哪一條判例是我不能做的?
: 所以,你了解嗎?
: 我指出的判例,是我看到最近的一條,我拿出來問你。
: 然後,你自己把你做出的判例,整理出來。
: 天殺的我怎麼會把你的判例,作筆記,整理出來?
: 這不正是你應該要做的工作嗎?
同第二條回應。
: 5.你沒有將你的至底站規定清楚,然後你選擇性的,援引你的判例,貼給我看。
: 天殺的我怎麼會去把你的判例消化吸收? 甚至我真的消化吸收、做好筆記,
: 那我的結論還是很有可能,會和你的結論不一樣。
: 所以,我一直爭論的在於這一點,然後你一直迴避我的問題。
: 以上
同第二、三條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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