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質疑] 站規不完備,讓使用者讀完後仍會觸犯站規

看板SYSOP作者 (蕭雲)時間10年前 (2014/07/07 11:49),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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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tBook (NetBook)》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D_Finance 看板 #1JkX2MXR ] : 作者: NetBook (NetBook) 看板: ID_Finance : 標題: Re: [申訴] coon182檢舉案 : 時間: Mon Jul 7 11:14:27 2014 : 很明顯的你心虛了,迴避我所提的問題。 : 1.請問哪一個user,會在發文之前,把你所做的判例全數看完,然後再發文? : 因為沒有人會去做這種事,所以我在此提醒你,身為執法者,請先將遊戲規則 : 訂清楚,不然我怎麼知道,張貼新聞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會被你判定叫做 : "蓄意利用他人著作以更動帳號數值獲取利益者" : 你所謂的蓄意利用的構成條件,根本是你自己的自由心證,和我所認知的完全 : 不同。所以我一再重覆提出這個問題。 不好意思,我就是你說的User,我確實花了一點時間在研究判例,到 現在還沒研究完。 遊戲規則早就定的很清楚,我無法理解一個人在違規後才來吵規則不 清楚,是什麼心態? "蓄意利用他人著作以更動帳號數值獲取利益者"很簡單,你只是單純 把別人的著作拿來複製貼上,藉此賺文章數,這就是蓄意利用。 倘若你是引用一小段,寫出的心得比引用的部份多出很多,那就不算 是蓄意利用了。 : 2.就是因為你在這麼重要的一個地方,不在你的至底站規,詳加去做你的解釋 :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觸犯你的法,而今後還是會有人,在看完你的至底站規後, : 和我做同樣的行為,以至於被你的規定處罰。 不清楚什麼樣是違法可以問,而不是做了才來說嘴。 就好比你在現實世界犯法,有多少警察會說這樣是違法的,然後僅勸 戒不法辦?我想也只有小案或是私情才放縱吧,當然關說例外。 自己不知法,犯了法才來怪立法者、執法者? : 3.你對於不當更度數值,這個認知,和我明顯不同。所以我提醒你必須將你的遊戲 : 規則訂清楚,否則以後還是有人會因為你不明確的至底站規,觸犯你的法律。 所以呢?違法者與執法者認知不同就代表無罪? : 4.我怎麼知道你哪一條判例是我可以做的、你哪一條判例是我不能做的? : 所以,你了解嗎? : 我指出的判例,是我看到最近的一條,我拿出來問你。 : 然後,你自己把你做出的判例,整理出來。 : 天殺的我怎麼會把你的判例,作筆記,整理出來? : 這不正是你應該要做的工作嗎? 同第二條回應。 : 5.你沒有將你的至底站規定清楚,然後你選擇性的,援引你的判例,貼給我看。 : 天殺的我怎麼會去把你的判例消化吸收? 甚至我真的消化吸收、做好筆記, : 那我的結論還是很有可能,會和你的結論不一樣。 : 所以,我一直爭論的在於這一點,然後你一直迴避我的問題。 : 以上 同第二、三條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50.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04704990.A.DDA.html

07/07 12:53, , 1F
推推推
07/07 12:53, 1F

07/07 13:55, , 2F
讀完會違規?應該是國文或理解力不好
07/07 13:55, 2F

07/07 13:55, , 3F
07/07 13:5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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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此篇
07/07 16:16, 4F

07/07 20:41, , 5F
第一點前面那句,一副就是先宣告勝利-w-a
07/07 20:41, 5F

07/08 00:55, , 6F
噗 為了當版主去洗文章 做違規的事還不懂
07/08 00:55, 6F

07/08 00:56, , 7F
掩飾 現在又到處宣揚 真的有夠愚蠢的
07/08 00:56, 7F
文章代碼(AID): #1JkXZUtQ (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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