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哉問] bennon帳號消失 關其他閒雜人等什麼事?

看板SYSOP作者 (台灣獨立建國不必錢嗎?)時間13年前 (2010/10/05 21:36), 編輯推噓8(8029)
留言37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nowOfJune (六月雪)》之銘言: : ※ 引述《jzs (I will survive!!)》之銘言: : : 遭到變更或砍除之帳號則將予還原. : : 此次事件站方對使用者深感抱歉 : 我不懂欸 : 你所謂的對「使用者」道歉是跟誰道歉? 當然是跟造謠者迫害的對象對象啊 譬如你今天在 PTT 被人造謠,損害你的名譽了 你打算提告,結果造謠者的帳號 "不見" 了 對你是不是損失? : 被砍除者是自願請求砍除的 : 於他權益根本完全無損 : 你反而要違其意願幫他還原 : 這才真正是損及其權益吧(笑) : 還是楊秋興有在PTT註冊帳號而該當可能損及其使用者權益?也沒有吧? 有本事站方就提供 "帳號自殺" 功能啊 為什麼不提供?相信當初一定有法律上的考量 既然如此,就不要有人可以利用特權自砍帳號 講句不客氣的話,有本事造謠,就有本事不要怕被告 : 完全是一群不相干的藍教鄉民在那裡別人吃麵他們喊燒的搬弄是非! 誰叫就是有個聽話的法務,就這麼願意提供素材給我們發揮啊 我們也不想啊 : 如果是為站務人員未依法行政的失職行為向所有使用者道歉 : 那飽板、政黑板、心情小組、美食小組、生活娛樂群組…等等 : 太多太多公然悖法昧理、違規亂紀的站方不肖權力者們夠讓你道歉不完了! 你所舉例的飽板、政黑板、心情小組、美食小組、生活娛樂群組的這些板主們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權限 "看看使用者註冊資料" "砍砍使用者帳號" 不對,應該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認識的人可以 "看看使用者註冊資料" "砍砍使用者帳號" 真是奇哉怪也 今天有權力的人做錯事,你認為不用道歉那也就罷了 (畢竟每個人的看法不同,我也認為頂多譴責犯錯之人以及站方的監督失職就夠了) 結果舉一個亂七八糟的例子 感覺就像今天發生白曉燕,人民上街抗議治安 然後你說: "這社會有太多不法存在了(在公車上被偷走 10 元),夠你抗議不完了" 感覺只是拉那些板主來混淆戰局的 : 還不提前幾篇才有人質疑你在內的呢 : 那篇看來可才真正是有不少帳號在非其所願的情形下遭非法刪除 : 如果你不敢辦或辦不出結果 : 到時也該比照辦理的出面道歉和還原那些帳號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46

10/05 21:43, , 1F
因為都有在那些板發生問題過=3=""
10/05 21:43, 1F

10/05 21:44, , 2F
你把 penlyly 擺到哪裡去了?
10/05 21:44, 2F

10/05 21:45, , 3F
最有權力馬英九做大錯事 可見你吭過聲
10/05 21:45, 3F

10/05 21:45, , 4F
只敢欺負小小鄉民 很光宗耀祖嗎?
10/05 21:45, 4F

10/05 21:46, , 5F
你被迫害?有像國民黨對陳文成那樣嗎?
10/05 21:46, 5F

10/05 21:46, , 6F
無病呻吟!
10/05 21:46, 6F

10/05 21:47, , 7F
居然有人在這裡跟小芬抬槓起來...
10/05 21:47, 7F

10/05 21:47, , 8F
樓上請就事論事 你這樣講阿扁不出來救援
10/05 21:47, 8F

10/05 21:47, , 9F
行嗎
10/05 21:47, 9F

10/05 21:49, , 10F
怎麼沒人敢去#1Cgf57Sm那篇就事論事?
10/05 21:49, 10F

10/05 21:49, , 11F
那篇不是你發的嘛XD?
10/05 21:49, 11F

10/05 21:49, , 12F
一旦雙重標準 就什麼正當性就沒了 懂沒
10/05 21:49, 12F

10/05 21:50, , 13F
一旦中綠標準~也不都一樣=3=?
10/05 21:50, 13F

10/05 21:50, , 14F
就說就事論事 關什麼人發的何事
10/05 21:50, 14F

10/05 21:50, , 15F
那帳號的正當性真神奇=3=
10/05 21:50, 15F

10/05 21:50, , 16F
都是馬英九的錯,放大絕了
10/05 21:50, 16F

10/05 21:51, , 17F
被你創作後馬上創造,IP相似~發文內容也雷
10/05 21:51, 17F

10/05 21:51, , 18F
同~~真是正當XD
10/05 21:51, 18F

10/05 21:51, , 19F
9/24以前的事他都知道的跟你知道的差不多呢
10/05 21:51, 19F

10/05 21:53, , 20F
創作>>創造>>對該帳號道歉(?) 買樂透吧XD
10/05 21:53, 20F

10/05 21:55, , 21F
最後,就事論事,不管什麼事,都藍都馬錯
10/05 21:55, 21F

10/05 21:55, , 22F
這才是你想表達的吧XD
10/05 21:55, 22F

10/05 21:57, , 23F
你沒本事證明我錯 我就是對 我有啥辦法
10/05 21:57, 23F

10/05 21:57, , 24F
你沒本事證明我錯,我也就是對(問題回答法
10/05 21:57, 24F

10/05 22:17, , 25F
原PO你不用跟他認真 他要被告了 XD
10/05 22:17, 25F

10/05 22:17, , 26F
法官會證明嗎?
10/05 22:17, 26F

10/05 22:23, , 27F
坦白說我一直無法想像為何會戰到飽版去
10/05 22:23, 27F

10/05 22:26, , 28F
作什麼跟假小芬認真...
10/05 22:26, 28F

10/05 22:30, , 29F
這家火把一堆版主都惹毛了吧
10/05 22:30, 29F

10/05 22:30, , 30F
學小芬學到要被告 世界第一人
10/05 22:30, 30F

10/05 22:31, , 31F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05 22:31, 31F

10/05 22:56, , 32F
早知如此我也請站長替我砍不用帳號 = =|||
10/05 22:56, 32F

10/06 07:13, , 33F
不過就是『簡單的疏失』 那麼閒多去關
10/06 07:13, 33F

10/06 07:14, , 34F
心花博百億超級貪腐大弊案可以嗎?
10/06 07:14, 34F

10/06 07:28, , 35F
關心那個也沒比較好XD~
10/06 07:28, 35F

10/06 08:07, , 36F
因為不受歡迎使用者都在那些板自取其辱
10/06 08:07, 36F

10/06 11:26, , 37F
他也是閒雜人等阿,哭腰三小
10/06 11:26, 37F
文章代碼(AID): #1CgodFBZ (SYSOP)
文章代碼(AID): #1CgodFBZ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