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意q大的看法,也許對J大比較抱歉,不過我只是闡述個人看法,沒有要戰^^"
其實說鞭屍是有點太過了,像對有些版而言,有不能手動置底的規定
以往手動置底的文章,版主只要去allpost就可以撈到資料了,但現在沒辦法
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人家手動置底(只見屍體不見文),沒有證據真的是一點輒都沒有
有時候可能運氣不好被當場抓到的版友就會說版方不公,只辦他不辦別人
相信很多版主都有這樣的困擾,版主也都希望力求公平,但這樣真的不好處理版務Orz
版主也不是24小時待在ptt上監板,allpost對版主來說真的是有執行版務上的需要
還希望站方能斟酌回復到之前的紀錄型態。
另外給因allpost改變而執勤上有困難的版主,如果目前無法改善又有需要文章紀錄
我建議只要在站上的時間,將每一篇文章都收在精華區裡,這樣要舉證也比較容易
雖不像allpost這麼好找(列表上看不到原作),不過在過渡時期也將就一下唄...囧>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 引述《quark (龍帥)》之銘言:
: : 可以拜託請改回原本的設定嗎~~
: : 原本allpost板可以用以查詢違規的文章
: : 被他自己刪掉的違規文還可以在allpost板找到
: : 這麼一改變成連allpost板也找不到了,使得違規查證變得相當困難
: : 對我們這些板主和小組長而言造成相當大的困擾
: : deleted板是板主刪的文才會到那邊,自刪的文不會出現在那
: : 改成這樣的話,以後只要違規文自己刪掉就沒事了
: : 除非有人及時備份,要不然很難提出違規的證據了
: : 希望能改回原本的設定,要不然真的很不方便
: allpost板本來就不是備份文章用的
: 作者自己砍掉的文章,還要特地去翻出來處置
: 有點過於得理不饒人了,甚至接近鞭屍的行為了吧
: 畢竟自己砍自己文章也得付出一些代價
: 而且有些人文章po了以後反悔不想被公開看到
: 或是板主認為不恰當的文章應該刪除不能流傳的
: 卻還留了一份在allpost板無法處置,這對使用者也是種困擾
: 如果是重大的違規文章需要原文查詢
: 可以到BM板申請找板務總管或站長幫你查就好了
: 自刪文章保存期限約一星期,比在allpost板只有24小時還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210.80
推
01/19 17:26, , 1F
01/19 17:26, 1F
→
01/19 17:26, , 2F
01/19 17:26, 2F
推
01/19 17:36, , 3F
01/19 17:36, 3F
→
01/19 17:36, , 4F
01/19 17:36, 4F
→
01/19 17:37, , 5F
01/19 17:37, 5F
推
01/19 17:55, , 6F
01/19 17:55, 6F
推
01/19 18:45, , 7F
01/19 18:45, 7F
推
01/19 20:13, , 8F
01/19 20:13, 8F
推
01/19 20:25, , 9F
01/19 20:25, 9F
推
01/19 20:49, , 10F
01/19 20:49, 10F
推
01/19 20:51, , 11F
01/19 20:51, 11F
※ 編輯: jjkid 來自: 218.184.210.80 (01/19 20:53)
推
01/19 20:54, , 12F
01/19 20:54, 12F
推
01/19 21:50, , 13F
01/19 21:50, 13F
推
01/19 21:50, , 14F
01/19 21:50, 14F
推
01/19 21:50, , 15F
01/19 21:50,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